李国彪、陈自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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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李国彪、陈自立于2022年3月28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在大荆镇荆山社区东里村变更拆建贰间伍层,占地面89.10㎡,建筑面积419.76㎡。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空地 南至:空地 西至:空地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荆管理所申报,(地址:大荆镇小荆路17号, 联系电话62223379),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