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依法行政 > 行政许可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3/2022-205739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李国彪、陈自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变更)

发布日期: 2022- 04- 01 15 : 16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李国彪、陈自立于2022年3月28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在大荆镇荆山社区东里村变更拆建贰间伍层,占地面89.10㎡,建筑面积419.76。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空地

  南至:空地

  西至:空地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荆管理所申报,(地址:大荆镇小荆路17号, 联系电话62223379),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