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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2-20620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08
  • 有效性:
  • 有效

近日,我市起草了《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稳粮保供、增产增收为主线,努力增加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油生产水平、加强储备管理、搞活市场流通、推动数字化转型的工作体系。

二、目标任务

积极引导农户多种粮食作物,尤其是早稻和旱杂粮。减少季节性抛荒,制止全年抛荒。深入实施粮食稳面增产和绿色增效行动,力争粮食播种面积33.79万亩、总产量12.94万吨,全市政府粮食储备规模增加至980万斤。

三、主要政策种类

(一)粮油生产补贴政策

1.早稻种植补贴。每亩补助100元,补助对象为所有种植户。

2.规模种粮补贴。每亩补贴200元。补助对象为规模种植户。规模种植指的是早稻、连作晚稻、单季稻、大小麦等单样或多样种植面积,在一年内达到50亩以上。

3.冬种油菜生产直接补贴。每亩补贴170元,补助对象为50亩以上种植户。                      

4.旱粮生产直接补贴。每亩补助150元,补助对象为50亩以上旱粮种植户。旱粮指的是番薯、马铃薯、玉米、蚕豌豆、薏米仁、高粱等作物。

(二)创新创优奖励政策

水稻优质高产竞赛奖励。早稻、连作晚稻高产百亩示范方竞赛奖励1-2万,名额10个;单产创全省最高的,奖励5万元,创温州市最高的,奖励2万元;稻米产品获评温州“瓯越好味稻”金奖产品,奖励5万元;获评“浙江好稻米”金奖产品,奖励10万元。

(三)粮食收购和订单奖励政策 

实行早晚稻最低收购价格制度。我市粮食收购价在不低于省定最低收购价前提下,由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乐清市支行等部门研究确定,一般在粮食收购前确定。订单奖励政策指的是提前拨付不超过粮食收购合同总额30%的预购定金,预购定金在农户粮食送售粮食时在售粮款中扣回,对象为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订单履约率高、信誉好、风险可控的种粮大户。

(四)种粮贷款贴息政策

种粮大户在乐清农商银行、农业银行乐清市支行、邮政储蓄银行乐清市支行贷款用于粮食生产,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

(五)粮油生产政策性保险政策

今年增加了水稻保险保额,其中早稻保额为1200元/亩,单季稻和晚稻补充保额为1400元/亩。早稻保费每亩60元,单季稻和晚稻保费每亩70元,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

四、政策实施流程

政策实施一般流程:市农业主管部门发文申报通知→乡镇(街道)农办通知→村、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户→准备申报材料→报乡镇(街道)农办→报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市财政、农业两部门联合下拨资金。


四、评价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担负起粮食安全的责任,合力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加强督查指导。加强考核评价。粮油生产保供是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2022年省政府督查激励事项的重要工作,市政府将此内容纳入对镇(街、乡)的考核。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解读机关: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徐未

联系电话:0577-618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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