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依法行政 > 行政许可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3/2022-206181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翁垟街道沙川村经济合作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新建)

发布日期: 2022- 04- 11 11 : 04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 翁垟街道沙川村经济合作社  2022  4  2 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翁垟街道(街道) 沙川村 新建(拆建、扩建、补办) 9 5 层,底层层高≤ 4.19 m,建筑总高度≤ 16.49 m,占地面积 405 ㎡,建筑面积 2329.56 ㎡(其中顶层 / / ㎡,挑楼在 南1.3m北1.05m  304.56㎡)。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步云路        

  南至:空地  

  西至:空地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翁垟住建所申报,(地址: 翁垟街道办事处后一幢203  联系电话: 61810203 ),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