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乐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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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陈安乐于2022年04月08日向本局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要求在城东街道新塘村扩建住宅贰间,占地面积83.95m²。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通风巷; 南至:空地; 西至:道路; 北至:陈安斌屋共墙;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区自然资源所 申报,地址:城南街道金溪路188号;联系电话:61530072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