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温州市智慧校园2021年验收和2022年申报创建的通知
时间: 2022- 04- 19 信息来源: 教育技术中心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温州市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做好2022年温州市智慧校园创建提升工作,现将智慧校园2021年验收和2022年申报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验收工作

(一)智慧校园达标校、智慧校园2.0学校。温州市智慧校园达标校按照《温州市智慧校园创建指导性指标体系(试行)》完成自评,完成创建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于9月1日向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到时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并将合格学校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温州市教育局对验收合格学校进行抽查认定。温州市智慧校园2.0学校在市教育技术中心初验基础上,由温州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现场验收认定。

学校需准备电子版材料,并将相关材料上传至评估平台(平台地址另行通知)。电子材料包括:

1.验收申请表(附件二)。

2.通过评估平台填写自评说明,并上传佐证材料。

3.学校创建工作汇报PPT。

4.特色案例。特色案例是围绕某一具体应用,对实验校建设成果和形成的特色、亮点或应用模式的针对性总结。申请智慧校园2.0学校须提供至少一个特色案例。

(二)智慧幼儿园验收。市学前科根据智慧幼儿园园务管理智能化、保健工作信息化、教育观察评价数据化、家园云共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验收。

三、申报创建

(一)申报方式。申报学校按照《温州市智慧校园创建指导性指标体系(试行)》,填写《温州市智慧校园(幼儿园)创建申报表》(附件1),于5月10日前发送至28274309@qq.com,直接向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申报。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审核后公布创建学校名单。

(二)申报说明。已获“温州市未来(智慧)校园”称号的学校可直接认定为温州市智慧校园达标校,并可继续申报智慧校园2.0学校创建。列为“温州市未来(智慧)实验校”的学校可直接申报智慧校园2.0学校或智慧校园达标校创建,但不再实施温州市未来(智慧)校园验收,避免重复验收。鉴于以上学校的创建成果,以上学校申报智慧校园创建项目可直接确定为所申报项目的创建学校,不再重复审查。

(三)幼儿园申报。学前教育科负责幼儿园创建项目的具体推进,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项目申报和实施等工作。

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林建安;电话:663355;电子邮箱:28274309@qq.com。

乐清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联系人:潘璐静;电话:618893;

创建学校负责人自行加入钉钉群,群号:41306960

附件:1.2022年温州市智慧校园创建申报表.docx

          2.温州市智慧校园验收申请表.docx

          3.2022年温州市智慧校园创建申报汇总表.docx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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