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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乐清市“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2-205810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文号:
  • 乐政办发〔2022〕1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3-18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2年乐清市“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乐清市“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

安全大会战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系列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除险保安行动,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夯实平安乐清建设工作,助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全市“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党的二十大和杭州亚运会交通安保任务,以“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为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坚决打好隐患歼灭、秩序净化、信息制导、宣传攻势、协同共治等“五大硬仗”,重点实施农村交通安全治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2项提升攻坚,努力实现“一升两降三确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秩序守法率持续提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分别提升至96%、90%、90%以上,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交通事故全口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以上,平安建设交通领域扣分同比下降30%以上,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平安建设交通领域重大失分或否决事项,确保圆满完成系列重大活动交通安保任务,全面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五大硬仗”工作措施

(一)打好隐患歼灭仗。

1. 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登记联网核查运输资质,进一步规范考场监管,严把“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登记准入关和驾驶人考试关。全市每月公布驾驶培训机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对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高的培训机构予以督促整改,推动持续提升驾驶培训质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 强化“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驾驶人监管。3月底前公安、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一次癫痫、重症精神病等疾病信息比对核查,列出隐患清单,对身体条件不符合的依法予以注销驾驶证;强化公安交管、禁毒、基层等部门数据共享,健全吸毒、死亡人员驾驶证排查注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和规范毒驾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

3. 深化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三率”常态清零机制。确保“两客一危”、校车“三率”达到100%,货车达到99%以上,面包车达到90%以上,A、B类驾驶证按期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到99%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4. 推动加快淘汰57座以上、卧铺、“营转非”等高风险大客车,加强个人所有非营运大中型客车管控治理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农村拖拉机治理淘汰扫尾工作,确保我市该类车辆完全淘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5. 稳妥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电动自行车“码牌合一”登记率达到100%,加强非标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监管和违规查处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6. 持续落实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机制,分级实行清单式月报制度,力争7月底前完成1处省级挂牌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整治工作(白石街道白中线与中雁西路交叉口),2处温州市级挂牌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整治工作(柳市镇柳江路与三里一路交叉口、磐石镇重石路与迎晖路交叉口),52处乐清市级第一批挂牌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雁荡镇省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乡镇整治工作,完成南岳镇、城东街道乐清市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乡镇整治工作,并顺利摘牌。对亡人交通事故或其他恶性事故中暴露出的严重道路安全隐患,在实施动态挂牌督办基础上,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市域内同类问题隐患,做到“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供电局,各功能区、乡镇、街道)

7. 深入推进重点道路路口隐患标准化治理。按照《关于传发海宁市路口隐患标准化治理工作做法的通知》(浙道安委办〔2021〕11号)要求,全市要对全域道路路口开展排查梳理,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治理计划,参照《温州道路路口交通设施三化提升指导图册》,扎实推进“出行畅安”工程“1+10+100”项目建设工作,全年完成打造1处标准化改造国道路段、12处重点整治改造国道和县乡道路段、141个重点整治路口,建立我市道路路口隐患标准化治理标准,进一步提升路段交通安全防护和路口“三化”(即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供电局、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各功能区、乡镇、街道)

8. 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建设。除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重点道路路口隐患标准化治理外,各地还要深入开展地毯式排查,对2017年以来发生过亡人或多人受伤交通事故的农村道路平交路口落实“六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视线诱导设施),并持续推动“千灯万带”工程,进一步完善城郊结合部、农村道路的安全警示爆闪灯、减速带、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照明等设施,持续推动机非混行公路隧道实行“机非分离”改造,推进普通公路、农村道路和城市高架桥独柱墩桥梁等区域隐患排查整治管控,加大“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三高路段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国道平面交叉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路侧开口治理。6月底前,公安、交通运输、市政、功能区和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主动实施,在以上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有一定数量的成效,并持续深化推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供电局,各功能区、乡镇、街道)

(二)打好秩序净化仗。

9. 严格主干公路交通安全管控。精准查控客车拼车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以“百吨王”为重点,精准查控货车超限超载、故意遮挡号牌逃避检查等违法行为。结合全国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进一步深化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常态治理措施,并根据实际开展危化品禁限线路调整,进一步提升危货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0. 扎实推进国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10月上旬前按照标准完成国道创建任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1. 严查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严查农村“双违”(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辆、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建好用好农村“两站两员”,巩固和完善警保合作机制,重要节假日、民俗节日、农忙时节等期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3月底前,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组建联合执法队,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开展一天以上的联合执法。(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银保监组,各乡镇、街道)

12. 净化城市道路通行秩序。保持酒驾醉驾常态严管态势,深化“一盔一带”、开车使用手机专项整治,营造文明安全出行良好氛围。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学校出入口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秩序,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突出违法行为。加大城市路口交通秩序管理力度,严查行人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推行大型车辆“右转停车让行”措施,加强路口文明礼让安全行车警示提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各乡镇、街道)

13. 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通过联合执法、线索移送等方式,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涉嫌违反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危险物品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加大源头惩戒力度。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对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的惩治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14. 优化道路交通拥堵治理。规范标志标线维护管理,全面建立“交通信号一见拍”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组织和交通信号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推进货车城市通行便利化改革,3月底前,全面落实货车通行证“一城通办”和推进“全省通办”。6月底前,出台冷藏车、新能源货车等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措施。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停车管理,不断提升道路停车秩序管控水平。健全高速公路重要节假日区域流量调控机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配合高速交警部门在4月底前完成“高地联动、区域互动”管控分流绕行预案优化,不断提升主干道路及易堵节点通行效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治堵办、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打好信息制导仗。

15. 完善“情指勤舆”勤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安交管指挥架构和体系建设,配合做好110与12122报警业务融合。充分发挥交警中队数字警务室功能,推进“公安交管大脑”建设。全面推广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安全监测平台,建立评估通报制度,规范信息报送。要积极探索运用无人机、远程喇叭等新型勤务辅助手段,提升勤务效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6. 运用大数据开展精准治理。建立完善隐患车辆精密智控机制,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非营运大客车等重点车辆车管、违法、事故、通行等多维数据常态和专题研判,开发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等高危车辆研判模型,实现重点车辆精准查控,上级公安机关布控车辆拦截检查率达到80%以上。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推进数字化监管,深度应用重点车辆动态监控,通过超速、疲劳驾驶、不使用安全带、开车使用手机等违法行为分析,排查监管不到位的企业,督促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17. 全面推行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画像评价监管机制。完善重点运输企业基础信息电子台账,建立预警提示、处置反馈闭环机制。全市每月开展重点运输企业风险画像评价,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向企业推送画像报告,落实低风险企业提示、中风险企业约谈、高风险企业联合挂牌停业整顿等分级分类监管措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18. 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进一步加强公安交警、交通执法站建设和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完善执法站基础设施,8月底前完成执法站近场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和优化。开展卡口系统集中排查整治,实现104国道的市际及重要点段卡口系统全覆盖。加大视频监控设备运维管理和卡口系统共享力度,持续提升集成指挥平台重要点位监控设备覆盖率,联网视频监控设备和缉查布控应用卡口可用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9. 推进工程运输车智控监管。建立升级“工程车智控中心”,在现有运输企业和渣土车、混凝土车等工程运输车已纳入智控监管平台进行管控的基础上,将大货车、半挂车、环卫车、散装水泥车等重点车辆纳入平台管控,安装限速器降低车速,迭代升级智控举措,建立人、车、路动态化、差异性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落实教育约谈、违法抄告、停业整顿等“一揽子”措施,对交通违法多发或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企业运输车辆一律采取停运、教育整改等措施,形成全链条闭环式智慧管控,并辅助协会自律管理、通行审批管理,降低人、车、企三类风险。认真分析研判重点监管工程车的行驶路线、运行时段,掌握其规律特点,加强路面检查,开展外市籍工程车和非协会工程车挤压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打好宣传攻势仗。

20. 深化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全民交通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部署开展 “乐清有礼 文明有你” 交通安全宣教“百千万”工程,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文明迎亚运”等主题宣传活动。建立标准化宣教机制,全市4月底前组织培训一批农村、社区、院校及企业、协会、志愿者等社会宣教力量,全市要组建一支职能部门联合宣传队,交警大队和各交警中队成立一支流动宣传队,各乡镇、街道成立不少于一支专(兼)职宣传队,每周开展不少于三次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常态推进老年人、学生、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企业员工等重点群体交通安全精准化、分众化、流动化宣传教育。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实施,全市4月底前确定2个行政村、1个县级宣教中心作为示范宣传阵地,7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并推广到全市,各乡镇、街道要建成不少于一个示范宣传阵地,各村居(社区)宣传栏均有交通安全宣传板块,并推广“大喇叭”宣传。(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21. 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社会面宣传。以党的二十大、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为契机,大力倡导“守法规 知礼让”,提升全社会文明交通意识。围绕月度宣传主题,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介和户外显示屏等处建立曝光台,持续开展“五大曝光”和交通安全精准宣教。牢固树立“在镜头下执法”理念,加强舆情引导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规范执勤执法、执法直播、交通案事件信息通报水平,落实“三同步”机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融媒体中心)

22. 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充分结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铺开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市领导和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带头参加,全市公职人员、村社干部要积极参加,具体方案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团市委,各乡镇、街道)

23. 实施全市公车交通违法抄告警示制度,对公务用车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发生的超速、不系安全带、开车使用手机、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违反规定车道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由公安交警抄告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和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通报并纳入所在单位文明城市建设考核扣分项,并视情对当事人采取教育训诫、通报批评或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4. 规范提升满分审验教育实效。优化满分、审验学习驾驶人学习资料,严格落实满分、审验网络教育抽查制度,一个工作日内抽查比例不少于5%,加强现场教育监管,规范组织开展签到签退和中途点名,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五)打好协同共治仗。

25. 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交通运输、经信、住建、农业农村和公安部门构建新形势企业、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企业员工、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教育、交通运输、公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方式,缓解幼儿园、中小学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强化城乡站立式公交车安全风险管控,加快不符合通行条件城乡站立式公交车的整改和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26. 积极推动整治重点车辆源头问题。经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推进轻型货车“大吨小标”问题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销售企业违法查处、约谈问责、督促整改力度。(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7. 推进货车超限超载装载源头治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督促砂石、矿山、钢铁、水泥四类企业,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等重点货运单位落实源头装载管理措施,4月底前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行业协会出台并实施相关货车装载团体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对违反规定的企业、站场或货运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筹>管委会)

28. 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开展专项治理,严查严管违规生产改装和装载、安全管理等问题,督促消除源头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9. 开展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全面打击非法载人电动三轮车,对从事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一律予以查扣,并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置车辆,对无证驾驶的驾驶员一律行政拘留;对违法载人的货运电动三轮车从严处理,对乘载达3人的无证驾驶驾驶员一律行政拘留;对非法生产、改装电动三轮车予以打击整治。开展调研考察,借鉴台州市、温州市泰顺县等地做法,探索启动电动三轮车登记备案、驾驶条件限制、区域限制通行等工作,有效减少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30. 开展残疾车、客运人力三轮车淘汰工作。全面净化城镇道路通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借鉴台州市、温州市瑞安市等地做法,开展调研考察,探索启动残疾车、人力三轮车退出营运市场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市财政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

31. 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能力。成立市警医联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信息畅通、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警医保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救治成功率,降低事故伤员致死致残率。加强现场救援救治指挥调度,通过建立警医接警台、三方通话等方式,实现交通事故联合接警、同步响应。健全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机制,公安与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医疗急救(120)、院内急救等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实现各部门实时互动、快速响应。建立市颅脑损伤等重症急救专家组,对涉及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重症伤员启动专家会诊、急救等积极措施,努力挽救伤员生命。(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二项提升攻坚”主要措施

(一)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提升攻坚。

32.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四项机制”(道路交通安全考核问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挂牌督办机制、村社企事业单位交通安全责任机制、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机制),组织开展“四项行动”(危险路段路口治理行动、公共交通安全治理行动、“双违”等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重点群体精准宣教行动)。3月底前,市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对乡镇(街道)安全状况实行分级赋色管理,对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予以挂牌督办。4月底前,对发生过伤亡事故或秩序混乱道路路口进行安全评估,并结合重点区域道路隐患整治工作,力争在6月前完成隐患路口整改。4月底前,乡镇(街道)要推进村(社区)全部完成组建由网格员、劝导员、其他党员等参加的交通安全自治巡防队,并开展常态运作,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基层自治。5月底前,市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建立重点群体宣教数字化平台,乡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治理)工作站建立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台账,抓细抓实重点群体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各乡镇、街道)

(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升攻坚。

33. 不断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工作规范、厘清指挥职能、优化处置流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格局,全面提升风险防范化解和突发警情处置能力。结合“公安大脑”建设,试点打造围绕涉及危险货物、隧道起火交通案事件和涉及多车、大客车事故等场景的交管处突核心业务应用,提升交管应急处突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多跨协同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并适时开展实战演练。全面梳理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资源台账,掌握应急管理设施、设备、物资、人员等基础信息,逐步实现电子化。(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34. 开展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按照国家气象局办公室、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省级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工作督办的通知》要求,全市确定1-2处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公安、气象、交通运输等部门按计划分阶段完成优化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气象局)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月下旬至3月中旬)。着眼全力打好开局之战,贯彻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订方案措施,列出任务和责任清单;围绕全国“两会”、冬奥会等重大活动,迅速打响“五大硬仗”“两项攻坚”,为全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排查整治(3月下旬至6月底)。着眼夯实基础防范风险,深入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开展人、车、路、企等各类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列出隐患和治理进度清单;围绕清明、五一、端午、春播春种等重点时段和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抓好生产运输、务工务农集体出行、节日出行等交通安全管理,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攻坚冲刺(7月初至8月底)。着眼全面做好临战准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查漏补缺、集中攻坚。针对假期、汛期形势特点,突出抓好暑期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等,为杭州亚运会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决战决胜(9月初至亚运会、党的二十大闭幕)。着眼决战决胜维护稳定,围绕党的二十大、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采取超常规措施,全面启动高等级勤务,全方位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筑牢交通安保“护城河”。 

(五)巩固收官(党的二十大闭幕至12月底)。固化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围绕党中央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突出秋冬季恶劣天气频发、岁末年终客货运高位运行等季节性规律特点,扎实抓好冬季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确保全年事故预防“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工作圆满收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忠诚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查隐患、补短板、强措施、抓落实,坚决打好打赢“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攻坚战。 

(二)强化组织部署。要围绕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推进。要健全交通安全综治机制,成立市“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推进专班实体化运作,全面负责行动组织部署、推进落实、通报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梳理重点任务措施、目标,坚持挂图作战,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建立行动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月分析会、季推进会以及工作信息月通报、季总结模式,确保顺利推进“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主导、行业主管、企业主体三方责任。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认真按照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推进“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各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市道安专委、行动领导小组要常态化联合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杜绝弄虚作假,并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发生大客车、危险品车亡人事故和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实行倒查,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成效差的单位和个人启动追责;对表现突出、工作成效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 乐清市“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

动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名单

2.2022年全市“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安全大会

战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乐清市“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安全

大会战行动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名单

组      长:戴旭强 

常务副组长:何占宇  

副  组  长:陈汉存  

林益正  

程  式  

成员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气象局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隐患歼灭组、秩序净化组、信息制导组、宣传攻势组、协同共治组、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提升攻坚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升攻坚组等7个工作小组。

(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市“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工作进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建议,部署召开领导小组阶段性会议,组织召开月分析会和季推进会,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相关市领导、通报各成员单位和各功能区乡镇街道,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程  式

常务副主任:刘寅初

包小闯

副  主  任:朱旭金

赵  子

林逢彪

郑志强

马海陆

卢卫星

成      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

(二)隐患歼灭组

组  长:包小闯

成  员: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供电局、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三)秩序净化组

组  长:南林扶

成  员: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银保监组、市治堵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四)信息制导组

组  长:陈祥浩

成  员: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宣传攻势组

组  长:孔  力

成  员: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六)协同共治组

组  长:赵海宾

成  员:市委政法委、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筹)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市残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七)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提升攻坚组

组  长:朱旭金

成  员: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升攻坚组

组  长:林新益

成  员: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附件2

2022年全市“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大项

小项

序号

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五大硬仗”工作措施

 

 

 

 

 

 

 

 

(一)打好隐患歼灭仗

 

 

 

 

 

 

 

1.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治理

1

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登记逐一联网核查运输资质,进一步规范考场监管,严把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登记准入关和驾驶人考试关。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2

强化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驾驶人监管,3月底前会同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一次癫痫、重症精神病等疾病信息比对核查,列出隐患清单,对身体条件不符合的依法予以注销驾驶证;强化交管、禁毒、治安等部门数据共享,健全吸毒、死亡人员驾驶证排查注销工作机制。

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

3

每月公布驾驶培训机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推动持续提升驾驶培训质量。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4

深化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三率常态清零机制,确保两客一危、校车三率达到100%,货车达到99%以上,面包车达到90%以上,AB类驾驶证按期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到99%以上。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5

推动加快淘汰57座以上、卧铺、营转非等高风险大客车。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6

继续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农村拖拉机治理淘汰扫尾工作,确保今年我市该类车辆完全淘汰。

市农业农村局

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7

稳妥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电动自行车码牌合一登记率达到100%,加强非标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监管和违规查处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一)打好隐患歼灭仗

2.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

8

持续落实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机制,分级实行清单式月报制度,7月底前完成1处省级挂牌、2处温州市级挂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和第一批52处乐清市级挂牌治理事故隐患点段治理。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供电局,各功能区,白石街道、柳市镇、磐石镇等乡镇街道

9

对亡人交通事故或其他恶性事故中暴露出的严重道路安全隐患,在实施动态挂牌督办基础上,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市域内同类问题隐患,做到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供电局,各功能区,各乡镇、街道

10

进一步完善城郊结合部道路的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照明等设施,持续推动机非混行公路隧道实行机非分离改造。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各功能区,各乡镇、街道

(一)打好隐患歼灭仗

3.全面推动道路路口隐患标准化治理

11

按照《关于传发海宁市路口隐患标准化治理工作做法的通知》(浙道安委办〔202111号)要求,对全域道路路口开展排查梳理,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治理计划。扎实推进“出行畅安”工程“1+10+100”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打造1处标准化改造国道路段、12处重点整治路段和141个重点整治路口。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供电局、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各功能区,各乡镇、街道

12

2017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的农村道路平交路口落实六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视线诱导设施),8月上旬前完成治理(乐清2处)。要参照《温州道路路口交通设施三化提升指导图册》,进一步提升路口三化建设,消除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北白象镇、仙溪镇

13

持续推动千灯万带工程,6月底前全省再建设300处减速带(温州50处,其中乐清7处)。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

14

继续开展国道平面交叉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6月底前完成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路侧开口治理。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

15

推进普通公路、农村道路和城市高架桥独柱墩桥梁等区域隐患排查整治管控,加大“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三高路段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各功能区,各乡镇、街道

(二)打好秩序净化仗

4.严格主干公路交通安全管控

16

精准查控客车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17

百吨王为重点,精准查控货车超限超载、故意遮挡号牌逃避检查等违法。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18

结合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进一步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常态治理措施,并根据实际开展危化品禁限线路调整,进一步提升危货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市应急管理局

19

扎实推进全市国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10月上旬前按照标准完成国道创建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5.严查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

20

加强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严查农村双违、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辆、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重点违法。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21

建好用好农村两站两员,巩固和完善警保合作机制,重要节假日、民俗节日、农忙时节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活动。

市公安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银保监组,各乡镇、街道

22

3月底前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组建联合执法队,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开展一天以上的联合执法。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二)打好秩序净化仗

 

 

 

 

6.净化城市道路通行秩序

23

保持酒驾醉驾常态严管态势,深化一盔一带、开车使用手机专项整治,营造文明安全出行良好氛围。

市公安局


24

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学校出入口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突出违法。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25

加大城市路口交通秩序管理力度,严查行人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

市公安局


26

推行大型车辆右转停车让行措施。

市公安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27

加强路口文明礼让安全行车警示提示。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各乡镇、街道

7.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打击

28

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联合执法、线索移送等方式,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涉嫌违反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危险物品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加大源头惩戒力度。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9

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对危险驾驶(非法运输危险物品、严重超员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的惩治打击力度。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

 

 

 

 

(二)打好秩序净化仗

8.优化道路交通拥堵治理

30

规范标志标线维护管理,全面建立交通信号一见拍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组织和交通信号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市公安局

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交通运输局

31

持续推进货车城市通行便利化改革,3月底前全面落实货车通行证一城通办,探索实行全省通办

市公安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32

6月底前出台冷藏车、新能源货车等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措施。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

33

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停车管理,不断提升道路停车秩序管控水平。

市公安局

市治堵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34

健全完善高速公路重要节假日区域流量调控机制,4月底前完成高地联动、区域互动管控分流绕行预案优化,不断提升主干道路及易堵节点通行效率。

市公安局

市治堵办

 

 

 

 

 

 

(三)打好信息制导仗

 

 

 

 

 

9.完善情指勤舆勤务运行机制

35

进一步完善公安交管指挥架构和体系建设,配合做好11012122报警业务融合。

市公安局


36

充分发挥交警中队数字警务室功能,推进公安交管大脑建设,赋能基层交管实战应用。

市公安局


37

全面推广应用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安全监测平台,建立评估通报制度,规范信息报送。

市公安局


38

积极探索运用无人机、远程喇叭等新型勤务辅助手段,提升勤务效能。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0.运用大数据开展精准治理

39

建立完善隐患车辆精密智控机制,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非营运大客车等重点车辆车管、违法、事故、通行等多维数据常态研判和专题研判,开发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等高危车辆研判模型,实现重点车辆精准查控,部交管局、省交管局布控车辆拦截检查率达到80%以上。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40

推进数字化监管,深度应用重点车辆动态监控,通过超速、疲劳驾驶、不使用安全带、开车使用手机等违法分析,排查监管不到位企业,督促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三)打好信息制导仗

11.全面推行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画像评价监管机制

41

完善重点运输企业基础信息电子台账,建立预警提示、处置反馈闭环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42

各地每月开展重点运输企业风险画像评价,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向企业推送画像报告,落实低风险企业提示,中风险企业约谈,高风险企业联合挂牌、停业整顿等分级分类监管措施。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管理局

12.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

43

进一步加强交警执法站建设和公路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完善执法站基础设施,8月底前完成执法站近场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和优化。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44

开展卡口系统集中排查整治,实现104国道的市际及重要点段卡口系统全覆盖。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45

加大视频监控设备运维管理和卡口系统共享力度,持续提升集成指挥平台重要点位监控设备覆盖率和运行质量,联网视频监控设备和缉查布控应用卡口可用率达到80%以上。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46

推进工程车智控监管,在现有运输企业和渣土车、混凝土车等工程车纳入智控监管的基础上,今年拓展将大货车、半挂车、环卫车、散装水泥车等重点车辆纳入智控平台进行监管,开展外市籍工程车和非协会工程车挤压整治行动。

市公安局

市委政法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四)打好宣传攻势仗

 

 

 

 

 

 

 

 

 

13.深化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47

深入实施全民交通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部署开展“乐清有礼 文明有你”交通安全宣教百千万工程,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文明迎亚运等主题宣传活动。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各乡镇、街道

48

建立实施标准化宣教机制,4月底前组织培训一批农村、社区、院校及企业等社会宣教力量,常态推进老年人、学生、农村、网约车、外卖骑手等重点群体交通安全精准化、分众化宣传教育。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49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标准实施,4月底前确定2个行政村、1个县级宣教中心作为示范宣传阵地,9月底前投入运行。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各乡镇、街道

(四)打好宣传攻势仗

13.深化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50

交警大队和各交警中队成立一支流动宣传队,各乡镇、街道成立不少于一支专(兼)职宣传队,每周开展不少于三次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不少于一个示范宣传阵地,各村(居)宣传栏均有交通安全宣传板块,并推广“大喇叭”宣传。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各乡镇、街道

14.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社会面宣传

51

以党的二十大、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为契机,大力倡导守法规知礼让,提升全社会文明交通意识。

市公安局

市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

52

围绕月度宣传主题,持续开展五大曝光和交通安全精准宣教。

市公安局

市融媒体中心

53

牢固树立在镜头下执法理念,加强舆情引导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规范执勤执法、执法直播、交通案事件信息通报水平,落实三同步机制。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融媒体中心

54

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市领导和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带头参加,全市公职人员、村社干部要积极参加。

市精神文明建设中心

市公安局、团市委、各乡镇、街道

55

实施全市公车交通违法抄告警示制度,对公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抄告和通报等相关措施。

市纪委市监委

市公安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15.规范提升满分审验教育实效

56

优化满分、审验学习驾驶人学习资料,严格落实满分、审验网络教育抽查制度,一个工作日内抽查比例不少于5%,加强现场教育监管,规范组织开展签到签退和中途点名,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市公安局


 

 

 

(五)打好协同共治仗

 

 

 

16.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

57

构建新形势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各乡镇、街道

58

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市教育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59

推动强化城乡站立式公交车安全风险管控,加快不符合通行条件城乡站立式公交车的整改和清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17.积极推动整治重点车辆源头问题

60

推进轻型货车大吨小标等问题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销售企业违法查处、约谈问责、督促整改力度。

市经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61

推进货车超限超载装载源头治理,督促四类企业”“四类场站等重点货运单位落实源头装载管理措施,4月底前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行业协会出台并实施相关货车装载团体标准和规范。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筹)管委会

(五)打好协同共治仗

17.积极推动整治重点车辆源头问题

62

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严查严管违规生产改装等问题,督促消除源头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

63

开展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全面打击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非法营运行为,对非法生产、改装电动三轮车予以打击整治,探索启动电动三轮车登记备案、驾驶条件限制、区域限制通行等工作。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64

探索启动残疾车、客运人力三轮车淘汰工作。

市公安局

市委政法委、市精神文明建设中心、市财政局、市残联,各乡镇、街道

(五)打好协同共治仗

18.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能力

65

全面成立警医联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信息畅通、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警医保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救治成功率,降低事故伤员致死致残率。

市卫生健康局

市公安局

66

加强现场救援救治指挥调度,通过建立警医接警台、三方通话等方式,实现交通事故联合接警、同步响应。

市卫生健康局

市公安局

67

健全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机制,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医疗急救(120)、院内急救等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通过浙政钉等通讯方式建立联络机制,实现各部门实时互动、快速响应。建立市颅脑损伤等重症急救专家组,对涉及交通事故颅脑损伤的重症伤员启动专家会诊、急救等积极措施,努力挽救伤员生命。

市卫生健康局

市公安局

二项提升攻坚”主要措施

 

 

 

 

(一)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提升攻坚

 

 

 

 

(一)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提升攻坚

68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属地政府建立健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四项机制,组织开展四项行动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69

3月底前,各市、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对乡镇(街道)安全状况实行分级赋色管理,对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予以挂牌督办。

市公安局

市委政法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70

4月底前,对发生过伤亡事故或秩序混乱道路路口进行安全评估,并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隐患路口的整改。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各乡镇、街道

71

4月底前,村(社区)全部组建由网格员、劝导员、党员等参加的交通安全自治巡防队,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基层自治。

市公安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委政法委,各乡镇、街道

72

5月底前,市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建立重点群体宣教数字化平台,乡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建立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台账,抓实重点群体宣传教育。

市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

(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升攻坚

73

不断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工作规范、厘清指挥职能、优化处置流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格局,全面提升风险防范化解和突发警情处置能力。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74

结合公安大脑建设,试点打造围绕涉及危险货物、公路隧道起火交通案事件和涉及多车、大客车事故等场景的交管处突核心业务应用,提升交管应急处突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多跨协同的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并适时开展实战演练。

市公安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75

全面梳理省市县三级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资源台账,掌握应急管理设施、设备、物资、人员等基础信息,逐步实现电子化。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76

按照要求,全市确定1-2处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按计划分阶段完成优化提升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各乡镇、街道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印发

乐政办发〔2022〕12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乐清市“平安畅行 文明共创”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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