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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30382MB1645783U/2022-207507
  • 组配分类:
  • 其他救助
  • 成文日期:
  • 2022-04-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4- 26 16 : 07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乐政发〔2018〕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编制《乐清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二、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工作任务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作出书面报告。

 

附件:乐清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承办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认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乐清市“医保纾困·携手共富”实施方案

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医保纾困·携手共富”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1〕78

2022年12月底前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印发

乐医保〔2022〕4号 关于印发乐清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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