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
乐防办〔2022〕17号 4月4日13时,乐清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系4月3日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正对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接触场所已完成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显示,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24日,该感染者陪同其父亲前往上海某医院看病。 3月30日,乘动车D3141(2车厢16D)与父亲(2车厢16F)从上海返乐。17时05分,到达乐清站。17时17分,乘坐叔叔自驾车前往柳市镇前西垟村,丈夫陪同。17时40分,到达西兴路81号家中,当天落实居家隔离,4月2日晚转集中隔离。 接触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有感染风险,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属地乡镇(街道)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附件:乐清市乡镇(街道)疫情防控申报电话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附件 乐清市乡镇(街道)疫情防控申报电话 柳 市 镇61721234 北白象镇61980099 虹 桥 镇62352121 磐 石 镇62836008 淡 溪 镇62399913 蒲 岐 镇62120038 南 岳 镇62202900 清 江 镇62273070 南 塘 镇62251007 芙 蓉 镇62299666 雁 荡 镇62153307 大 荆 镇62239115 湖 雾 镇62130154 仙 溪 镇62183191 乐成街道13385770560 城东街道61883022 城南街道61886915 盐盆街道61660277 翁垟街道61810100 白石街道62690100 石帆街道62321625 天成街道61220000 岭 底 乡62289748 智 仁 乡62180500 龙 西 乡62195028 经 开 区61660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