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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 04- 06 08 : 50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防办〔2022〕17号

4月4日13时,乐清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系4月3日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目前正对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接触场所已完成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显示,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24日,该感染者陪同其父亲前往上海某医院看病。

3月30日,乘动车D3141(2车厢16D)与父亲(2车厢16F)从上海返乐。17时05分,到达乐清站。17时17分,乘坐叔叔自驾车前往柳市镇前西垟村,丈夫陪同。17时40分,到达西兴路81号家中,当天落实居家隔离,4月2日晚转集中隔离。

接触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有感染风险,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属地乡镇(街道)或住宿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附件:乐清市乡镇(街道)疫情防控申报电话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

附件

乐清市乡镇(街道)疫情防控申报电话

柳 市 镇61721234   北白象镇61980099   虹 桥 镇62352121

磐 石 镇62836008   淡 溪 镇62399913   蒲 岐 镇62120038

南 岳 镇62202900   清 江 镇62273070   南 塘 镇62251007

芙 蓉 镇62299666   雁 荡 镇62153307   大 荆 镇62239115

湖 雾 镇62130154   仙 溪 镇62183191   乐成街道13385770560

城东街道61883022   城南街道61886915   盐盆街道61660277

翁垟街道61810100   白石街道62690100   石帆街道62321625

天成街道61220000   岭 底 乡62289748   智 仁 乡62180500

龙 西 乡62195028   经 开 区61660191

20220404乐防办〔2022〕17号关于乐清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感染者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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