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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4- 07 09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基本情况

(一)报送备案情况

2021年,市政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41件,较2020年的38件增加7.9%。其中,报备数量前三位的分别是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二)审查情况

全年共审结41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直接准予备案40件,通知制定机关改正后准予备案的1件,备案审查直接纠错率(指自行改正占已审结数量的比率)为2.44%,较2020年下降2.82%。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

自2021年我市正式推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以来,我市充分发挥该平台作用,实现市政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通过系统进行备案,使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流程更加规范化。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从严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有效开展。第一,备案审查工作本质上是监督权的重要体现,而监督首先意味着要纠错。由于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已经生效且对外公布,如果审查中发现存在违法或者其他不适当问题需要纠正的,客观上会使报备单位处于相对被动的状况。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单位的日常沟通协调,力求达成思想共识,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为下一步备案审查工作的良好互动和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第二,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在于加强能力建设,要强化备案审查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与兄弟县市区的交流借鉴,确保备案审查工作队伍能够满足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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