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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 05- 01 17 : 37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防办〔2022〕32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源多点、散发频发的特征仍在持续,随着“五一”假期临近,旅游、聚会等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压力明显增大。为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强管控”工作,全力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五一”假期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就地过节,在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所有从上海等重点中高风险地区来乐返乐人员,包括温籍人员自外地返乐、留乐务工人员亲友自外地来乐、离乐务工人员自外地返乐以及其他人员确需来乐返乐的,应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温州防疫码”小程序进行“返温来温预申报”,并在返乡后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的,列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全市师生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和返校销号制度,非必要不离温,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师生员工入校要核查身份并做到“测温、戴口罩”,教职工还须出示温州防疫码。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如确需进入的要经学校同意并“亮温州防疫码、扫场所码、测温、实名登记、全程佩戴口罩”。

(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温。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和因私外出报备制度;带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掌握在外亲戚朋友动态,引导落实提前申报、核酸检测工作。违反上述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四)交通场站、大型商超、酒店宾馆、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厂区、工地、企业、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餐饮店、理发店、服装店、洗衣店等“十小”行业,严格落实“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扫场所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坚决守住防控基本盘。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密检查频次,对没有落实防疫举措的,一律予以停业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即日起,健身房、羽毛球馆、影剧院、KTV、网吧、美容院、足浴店、按摩店、艾灸馆、城市书房等室内密闭场所全体工作人员(含后勤、安保等)在提前收集、核验全体人员“温州防疫码”(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安装视频监控,并签订《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和《个人健康承诺书》后,可恢复正常开放。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安排力量跟踪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其余场所继续关停。养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暂停非必要人员探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严格实施“限流、预约、错峰”管理。

(六)庙会(民俗活动)、文艺演出、大型论坛、农村集市等活动一律停办,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继续关停。提倡并落实“喜事停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如确需举办的,宴席承办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扫场所码、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严格限制各类防疫码异常者参加,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宴会厅实际就餐人数不得超过日常容量的50%,且同一空间内就餐人数不超过100人。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严格落实隔位就座。农村50人以上的自办宴席一律停办。对没有落实防疫举措的,一律予以停业15天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继续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三、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八)各类药店禁售退热、止咳类药品,购买抗菌素、抗病毒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对该报告不报告的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开设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各级各类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患者必须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规范登记有关信息,落实分类处置和报告。其他医疗机构一律禁止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如有违反,一律关停;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九)加强快递行业疫情管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和场地、邮件快件、车辆全面消毒责任;强化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实行无接触式派件;做好邮件快件流向信息管理;落实进口国际邮件快件投递前静置管理规定。对违反防疫规定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处置。

(十)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不得提供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通过快递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违反规定的,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处置。

(十一)车站、码头等交通站点,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场所,由场所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交通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清洁、消毒、通风、隔离留观区设置规定,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乘客“测温、温州防疫码亮码通行、扫场所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强化客流管控,严格控制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合理设立缓冲区,适时采取疏导管控措施,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乘。

(十二)严格落实入乐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入口管控措施,严防死守临界公路和乡间小道入口,对查验到的中高风险地区旅客、车辆,严格按照管控政策分流处置,坚决守住“外防输入”防线。

(十三)强化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小吃餐饮店、宾馆酒店、大型商超、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行业和快递外卖、公共交通、网约车、出租车等“暴露型”服务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应严格开展定期核酸检测。

四、严格守牢村社小门

(十四)全面掌握返乡人员动态,精准排查“五一”假期前后我市在外经商务工返乡人员数量和具体信息,积极倡导在外经商务工人员在当地过节。坚决守牢村社、小区卡口,严格落实“测温、亮温州防疫码、扫场所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充分发挥微网格作用,微网格长要对负责的网格每天巡查2次,全面、快速、准确收集社情民意,切实做好返乡人员的情况排查、信息登记和精准防控,确保所有来乐返乐人员均至少接受1次核酸检测,坚决防止高风险地区、高风险行业来乐返乐人员漏查漏报、漏管失控。

五、做好个人防护

(十五)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积极主动接种全程新冠疫苗和加强针,尤其是60岁以上无禁忌老年人应积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十六)出行时务必备足口罩、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口罩(连续佩戴超过4小时需要更换),积极配合落实亮温州防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减少在交通工具内聚集和走动,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上防控措施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乐清市乡镇(街道)疫情防控申报电话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乐清市乡镇(街道)疫情防控申报电话

柳 市 镇61721234   北白象镇61980099   虹 桥 镇62352121

磐 石 镇62836008   淡 溪 镇62399913   蒲 岐 镇62120038

南 岳 镇62202900   清 江 镇62273070   南 塘 镇62251007

芙 蓉 镇62299666   雁 荡 镇62153307   大 荆 镇62239115

湖 雾 镇62130154   仙 溪 镇62183191   乐成街道13385770560

城东街道61883022   城南街道61886915   盐盆街道61660277

翁垟街道61810100   白石街道62690100   石帆街道62321625

天成街道61220000   岭 底 乡62289748   智 仁 乡62180500

龙 西 乡62195028   经 开 区61660191

20220429乐防办〔2022〕32号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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