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云才坐落于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旭阳大厦15F-E室的《1-2007-1-11225/010f38596》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何云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旭阳大厦15F-E室, 证号为1-2007-1-11225/010f38596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云才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