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印章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于2022年5月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刻制了“乐清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专用章(二),(编号33038210165355)”。我局自2022年5月11日起启用“乐清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专用章(二),(编号33038210165355)”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启用新印章印模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关于启用新印章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