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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复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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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验收的通知》(乐农〔2021〕89号)文件、关于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验收整改通知书、项目单位所提供的项目整改情况和申请复验报告,2022年5月7日,由乐清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安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复验小组,对乐清市金穗水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的粮食烘干试点中心项目和大米加工试点中心开展复验工作。针对项目土地使用、资金投放、机械配置、场地面积布局等验收指标,通过复验小组成员现场测量和集中审议表决,认定该项目已基本达到验收标准。 下步将进行相关公示及资金审核,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工作完成,为我市农业“双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