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信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节能诊断服务财政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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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乐经信〔2020〕26 号)文件精神,对温州卫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021年度通过乐清市节能诊断服务结果审核的5家服务机构,给予共计12.5万元的奖励资金(详见附件)。 附件:乐清市第一批节能诊断工作补助资金汇总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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