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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信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节能诊断服务财政补助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2-208444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文号:
  • 乐经信〔2022〕30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13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企业:

根据《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试行)》(乐经信〔2020〕26 号)文件精神,对温州卫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021年度通过乐清市节能诊断服务结果审核的5家服务机构,给予共计12.5万元的奖励资金(详见附件)。

附件:乐清市第一批节能诊断工作补助资金汇总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2〕30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节能诊断服务财政补助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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