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妙芬坐落于乐清市大荆镇前溪村的《地号:010-007-0430》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妙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大荆镇前溪村, 证号为地号:010-007-0430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妙芬
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