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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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日(自2022年5月19日)起,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东路98号;电话:0577-61603208;邮编:325600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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