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北路22号、26号(柳川大厦)的《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74935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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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北路22号、26号(柳川大厦), 证号为温房权证乐清市字第17493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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