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典美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单板桥村(原桥北村)的《33-5-61/120f19759》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赵典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单板桥村(原桥北村), 证号为33-5-61/120f19759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典美
202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