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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名称及工作人员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46/2022-20895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文号:
  • 乐开〔2022〕31号
  • 发布机构:
  • 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2-04-27
  • 有效性:
  • 有效

管委会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中共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22〕23号文件要求,鉴于单位名称变更、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原“乐清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名称变更为“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将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胡永斌 

副主任:干家会  张海旭  季德强  黄学勇  方旭东 

成  员:吴晓飞  黄亚克  李  泳  黄博克  金阿银

            阮朝和  陆  淦  万海龙  朱孔华  卓礼丰

            杨  树  吴建斌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中心(消防),干家会任办公室主任,吴晓飞任办公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印发 

乐开〔2022〕31号关于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名称及工作人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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