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6浏览次数:  来源:市统计局作者:字体:[ ]

为切实加强全市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全面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方案》(浙统发〔2021〕3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温政办〔202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至乐清市统计局(综合科)。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至5月16日,联系电话:0577-61880397。

附件:关于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乐清市统计局  

2022年5月6日


 

 

 

关于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基层统计网格智治为突破口,全面加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和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健全统计网格化服务体系。通过构建全方位、系统性、精准化的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充分发挥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在深化统计数字化改革、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创新引领作用。

二、总体目标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打造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统计业务指导培训、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统计工作经验交流的网格智治平台。将政府统计和统计对象无缝对接,实现基层统计流程扁平化,统计管理直接化,及时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统计工作规范运转,使统计数据正确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组织体系。

统计部门科学统筹做好统计网格划分,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具体实施。一般根据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的数量情况、行业分布、区域、业务关联性等因素,对基层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划分。原则上将行业性质(工业、贸易、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相同的20家左右统计调查对象划分在同一统计网格,统计调查对象较少时,可跨行业、跨区域建立统计网格。网格成员除了“四上”企业统计员外,可根据实际情况吸纳小升规培育企业统计员加入。

(二)建立基层统计网格智治责任制度。

在全市、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三个层面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清晰”的基层统计网格智治责任链条。明确网格长、副网格长、网格指导员、网格员具体职责,拧紧责任螺丝,促进履职担当。

1. 全市范围为一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市政府统计分管领导担任,指导全市统计网格化治理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负总责。

2. 乡镇(街道)为二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乡镇(街道)统计分管负责人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统计网格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3. 一定数量的企业为三级统计网格。网格长原则上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担任,选取“四上”企业优秀统计员担任副网格长,乡镇(街道)统计中心相应专业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网格成员为各企业统计人员。

各级网格长负责指导、管理、监督统计网格内各项工作落实,组织本统计网格开展与统计相关的各类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统计工作,其中二级网格长每月听取三级网格长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网格指导员协助网格长做好网格的日常运行管理,抓好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把网格内企业数据质量,定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等活动,督促网格员及时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副网格长协助网格长组织、协调、管理本统计网格的日常工作。

(三)优化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管理机制。

以目标为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管理机制,依托全省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平台(统计e家),实现基层统计网格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

1. 统计部门加快建立统计业务连片服务工作机制。各网格每季度组织统计网格成员开展统计知识学习、业务交流、问题探讨、团建互联等活动,增强统计网格成员间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归属感。统计部门和乡镇(街道)统计中心要建立完善连片服务机制,通过对统计网格及成员单位的走访、指导培训等,开展经常性的现场服务活动。

2. 部门协同建立统计网格共治共管工作机制。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形成“业务、统计两手抓”的共治共管合力。具有行业统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行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全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各相关部门要从专业角度指导统计网格化建设运行,主动参与日常管理,形成共治共管的大统计工作格局。

(四)完善基层统计网格智治保障体系。

开展基层统计网格智治,要以市政府为主导,乡镇(街道)主抓,企业统计网格为主体,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形成统计工作大合力,保障统计网格常态化运行。要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乐委办〔2020〕19号)要求,切实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1. 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责任,具有全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统计基础工作应达到“五有”标准,即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责任处(科)室、有一张健全的组织网络、有一支统计专业队伍、有一套全行业统计制度。

2. 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着力解决影响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和体制机制问题,确保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职能、机构和人员落实到位,实现依法定职责管事、有统计机构行事、有专人理事,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3. 进一步深化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明确目标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分步有序推进。落实企业统计工作责任,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总责,按要求规范财务资料,依法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和统计原始记录,坚持诚信统计,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

4. 建立完善企业统计网格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温政办〔2022〕23号)文件精神,乡镇(街道)应为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结合实际需要落实相应配套资金,原则上按照每个统计调查对象每年应安排500元作为网格智治工作活动经费,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设置“统计之家”作为相应的活动场所,供网格运行使用。建立统计网格(企业统计员)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由乡镇(街道)负责对统计网格进行年度绩效评定,经县级统计部门确认,对合格者(合格率不低于80%)分类给予2000—3000元奖励,对优秀给予3000-5000元奖励。所需经费由县(市、区)级财政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是夯实基层统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精准统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性保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迅速推动落实,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贯穿于统计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统筹协调网格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平台,积极推动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网格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切实增强创新意识,把握现实需求,注重工作实效,从而进一步优化网格服务管理,为网格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统计网格化工作实施意见,强化工作力量、工作制度和活动场所保障,配齐配强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同时,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将统计网格化建设与相关人员岗位绩效评价方法相挂钩、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相结合,确保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有序推进,抓出成效。


征集调查结果: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反馈



征集调查结果:

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2/5/16/art_1683457_59193515.html

征集部门: 乐清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5-06 08:56:19 截止日期: 2022-05-16 08: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