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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乐清考区考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 2022- 05- 06 信息来源: 招生办 字体:[ ]

乐教考〔2022〕11号

各考点学校,各初中学校:

为保障我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实施,促进我市学业水平考试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2022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今年学业水平考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乐清考区考务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2年5月6日

2022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乐清考区考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其测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属国家教育考试。

第二条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包括市教育考试中心的专职人员和聘请的兼职人员,考区和考点的负责人、监考员、巡视员、保卫、医务及其他工作人员,试卷运送、保管、保卫人员等,都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工作职责。

第三条  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牢固树立保密观念,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兼职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子女及兄弟姐妹,下同)参加当年中考;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的,须回避与考试相关的一切工作。

第四条  中考试题、试卷,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考试之后启用的答案及评分参考和考生答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考场设置、考试情况等信息未公开前属国家秘密。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依照国家保密法要求,遵守相应的保密纪律。对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泄密事故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扩散范围,并按国家保密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健全中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参照《温州市国家教育考试应急处置预案(试行)》2021年-考点版要求,按照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落实,确保中考良好环境和秩序。

第二章  试卷的运送和保管

第六条  试卷运送工作

一、考点学校派保密人员(含公安民警)在规定时间、携考点学校介绍信到市教育考试中心保密室(乐成街道环城东路467号后幢二楼)依次领取试卷。

二、所有考点原则上每天上午考前2小时左右到乐清市教育考试中心领取一天试卷,每天回卷。

三、领取试卷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首先对试卷袋数进行清点、核对,然后检查密封、包装情况,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考点学校须有两人签名,一名为考点学校人员,一名为公安人员。

四、试卷用专车运送,车况良好;试卷在运送途中,试卷现场押送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并有公安人员护运。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运卷车。

五、试卷押运人员必须经过审查,符合下列要求才能担任:

(一)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

(二)保密观念强,能自觉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制度。

(三)身体健康。

第七条  试卷保管工作

一、我市中考不设夜间保密室,只设日间试卷保管室。考点学校要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保密室使用期间,应选配保密保管负责人一名,保密保管工作人员若干名。保密保管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三)保密观念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

(四)身体健康。

三、试卷存放期间,应有四人值班,其中须有公安人员参加,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试卷保密值班人员必须恪守职责。

四、试卷须存放在保密柜内,保密柜需放在考务室内视频可监控处,保密柜的钥匙必须由两人分开保管,开启保密柜必须有两名以上保密人员同时在场。

五、试卷在启用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启封。

第三章  考试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考点设置工作                       

一、考点必须安静、安全、整洁、卫生,水电保证,广播线路、标准化设施设备、通信设备良好。考试期间能实现封闭管理,要保证考试期间的供电正常。

二、考点布置要庄严、大方 。考点校门上方要悬挂醒目横幅,内容为:2022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

三、进校醒目处贴有《考场安排分布图》、《考点平面图》、《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表》、《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四、进校醒目处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温州:88638072,乐清:62507559、62557907),接受社会监督。

五、距离考场3米处划有警戒线。

六、考点应设考务办公室、视频监控室、广播室、考生领队休息室、医务室、考生询问处、茶水供应处、车辆停放处及厕所等必要的服务设施,各种设施均有明显的标志。

第九条  考场设置工作

一、考场必须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考场设置在危房内; 考场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通风条件好。   

二、考场必须安静,周围噪音过大并影响考生考试的环境,不得安排为考场。

三、考场门上应贴上有“第××试场”的场标。

四、考场内凡涉及考试的挂图、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地图、名言等均应清除或覆盖,做到“一无三净”,即无文字材料,地面、桌斗、墙壁干净。

五、在每个考场外设一放包处。

六、考生座位实行单人单桌排列,桌面平整,桌凳高度、间距适宜;每个考场按30个人编排,桌子摆放形式必须符合要求,一个考点只能用一种形式安排座位。

(1)8877式     (2)7887式       (3)6×5式

注:图中1、2、3…表示座位

七、考生座位号贴在考桌靠走道上角,考生准考证放在座位号旁边,以便考生对号入座和监考人员核对检查。

第十条  考点、考场工作人员的聘任工作

一、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3名,由考区主任聘任。

二、考点设考务、保密保卫、后勤(医疗保健)等职能小组,工作人员由主考聘任。

三、每个考场内配备2名监考员,2名监考员不得来自同一学校,考点须配备1名系统管理员,不少于3名视频监考员。监考员由乐清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调派。考场外配足流动监考员(原则上每楼层根据考场数配备流动监考员1-2名),流动监考员必须是考点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流动监考员由主考聘任。

四、监考员和考点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

(二)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组织纪律性强;

(三)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初中毕业班任课教师不得担任监考和考试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考前准备工作

一、市高招委和市教育局向各考点派巡视员,协助各考点做好考试工作。巡视员要按要求填写巡视纪要,及时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反映各考点施考情况。

二、市教育考试中心在考前要召开各考点负责人和巡视员会议,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各考点要培训好监考员、系统管理员、视频监考员、流动监考员及考务工作人员,要进行思想动员,学习和掌握有关规章制度,使每一位考试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程序、职责和任务。

三、进行试卷整理、密封、交接等训练,熟悉考务工作的各项技能。

四、考点要准备好考试用草稿纸,草稿纸一律采用16开白纸,上面要统一加盖市教育考试中心制发的“乐清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草稿纸专用章”的印章,每次盖印位置应不同,以示区别。

五、各考点要按需备足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空白(缺考)印章,蓝色印泥、小刀、固体胶、粉笔等考试用品。

六、组织人员对考点标准化设施设备(如考场探头、监控视频等)、广播线路等进行检查,确保运行正常。

七、《视频监考异常情况记录表》、《试卷签领单》、《试卷验收登记表》、《缺考考生登记表》、《特殊情况记录表》、《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备用卷启用审批表》等考试用表的样表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下发,各考点要按需备足。

八、各考点要做好“考务秩序册”的编印工作。“秩序册”从封面、目录到内容、编排,均应按统一格式印制,具体内容为:

(一)组织机构:各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

(二)考点平面图:考场、各职能机构及各服务设施的位置等。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表。

(四)考试实施程序与指令。

(五)监考人员(含视频监考员)和考场安排表。

(六)考点工作人员职责。

(七)监考员职责和流动监考员工作职责。

(八)考生守则。

(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各考点所编的“秩序册”和监考人员监考登记,要上交市教育考试中心一份,便于掌握各考点情况和结算考务经费。

九、考试前一天,考点要按规定布置妥当并组织考生熟悉自己所在的考场和座位。考点内要张贴考场编号,公布各科考试时间和考场规则及其它注意事项。要利用有线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现代化技术手段等各种形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十、凡考生较多的中学要派一位学校领导领队,考点负责人要在考前召集有关中学的考生领队开会,征求对考生生活安排的意见,宣传有关政策和规定。

十一、各中学、考点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下,切实安排好考生考试期间的生活,抓好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工作。

十二、考前要与有关公安人员取得联系,协同做好保卫、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  考试实施工作

一、 考试科目和时间:

日期

6月16日(星期四)

6月17日(星期五)

上午

语文(9:00—11:00)

数学(9:00—11:00)

下午

科学(13:40—15:40)

英语(13:40—15:10)

社会(15:50—17:30)

二、文化科目考试全部实行闭卷考试,语文和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科学180分、社会80分(社会科目卷面分值为100分,按卷面成绩80%计入总分)。所有科目考试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

三、考点主考全面负责本考点考试实施。《考试实施程序和指令》(另发)。

四、监考员必须遵守《监考员职责》,严格按照《考试实施程序和指令》实施考试,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考场的监考工作:

(一)各考点应采取考场轮换监考的办法,考试前要注意保密监考员考场分工情况,应在每科考前公布,监考员不得私自调换监考考场。考点可实行监考员在每场考试前随机定考场的办法,使监考工作更加客观、公正。

(二)监考员必须将随身携带的包和手机存放在考务室外统一保管。考务室内任何时间不得少于两人。

(三)监考员必须穿软底鞋,不得穿硬底鞋,做到微笑服务。

(四)监考员必须严禁考生将手机带进考场,考生进场时和入座后均要提醒。

(五)监考员必须按指令板书,板书要规范,字迹要工整。

(六)监考员要正确粘贴条形码,先将条形码上方的试卷袋号和答题纸袋号分别粘贴在试卷袋和答题纸袋的规定处,然后将考生条形码粘贴在答题纸上方规定处。

(七)对犯规舞弊的考生,监考员要填写《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不能把违规内容写在答题纸袋封面上。

(八)监考员必须做到一前一后,至少有一人站立。

(九)监考员要密切关注考生的一举一动,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阅读书报、做题、看窗外、打瞌睡等)。

(十)监考员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须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并检查自己是否已将选择题答案涂到答题纸上。

(十一)监考员要将答题纸和试卷正确装袋,绝对不能装错。

(十二)考生答错答题区域而无法修改的,不可自行修改题号,由监考员填写《特殊情况记录表》并按规定签名后上报。

(十三)每科考试结束后,注意清场,检查试卷有无遗留场内。

五、考点其他工作人员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六、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工作人员、巡视员必须佩戴统一标志。

七、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漏装等原因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监考员应立即通知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经主考报告考区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填写《2022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备用卷启用审批表》,方可启封备用卷。

八、备用卷须由两位以上考务工作人员从保密室领取并送至考场。监考员应当众启封备用卷。主考须在《2022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备用卷启用审批表》 和备用卷袋上注明启封原因、份数并签名。

九、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家长、亲属等与考试无关人员均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警戒线内。

十、考生凭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工作人员违规均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十一、要做好考试偶发事件的处理。

十二、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场考试,超过时间以考点校门口为准。对缺考的试卷、答题纸在规定处填涂缺考生准考证号和缺考标记,在姓名栏处加盖蓝色“缺考”章。对空白试卷、答题纸在姓名栏处加盖蓝色“空白”章。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行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三、开考和结束时间的打铃及考生迟到的时间均由副主考负责。

十四、杜绝考场内拍照上网。

第十三条  试卷回收与密封工作

一、答题纸以考场为单位(30份)按座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收齐排好,防止丢失。缺考的答题纸仍按该座位号的位置排定,尾数考场的空白答题纸排放在最后,装入答题纸袋内。

二、经考点主考指定的考务验收人员检查答题纸袋,经核查答题纸袋填写完整正确、答题纸张数准确无误后,监考员再装袋密封并签名。

三、答题纸不装订,回收时要防止折叠、撕毁、受潮。

四、如发现有错封、漏封或密封破损,应立即报告主考,并采取补救措施。

五、装袋密封好的答题纸按试场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好,立即放入保密柜保管。

六、答题纸的保管、保密运送、交接均按试卷的相应规定办理。统一阅卷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封答题纸。

七、试卷和草稿纸一起装入试卷袋密封,由考点收齐集中后交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封存半年(如草稿纸放不下可用档案袋密封,袋上书写考点名称、考试科目及试场号)。

第十四条  考试值班工作

考试期间,市教育考试中心安排昼夜值班。考前和考试期间,遇有失密、泄密、考场大面积舞弊等重要问题,须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免事态扩大。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若有与《2022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实施细则》冲突之处,以《2022年温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实施细则》为准。

乐清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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