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可配坐落于乐清市雁荡镇跳头村跳头路4弄16号的《2-1995-16-867/180f05258》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可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雁荡镇跳头村跳头路4弄16号, 证号为2-1995-16-867/180f05258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可配
202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