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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 05- 09 10 : 4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检验防空防灾警报设施技术性能,使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根据上级人防部门的统一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22年5月12日上午10:00-10:43对我市人防管辖范围内的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盐盆街道、白石街道、翁垟街道、虹桥镇、柳市镇、北白象镇、雁荡镇、乐清湾港区、乐清经济开发区的防空防灾警报进行统一试鸣,特此通告。

一、试鸣时间

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10:10-10:14 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10:20-10:23 试鸣预先警报信号;10:30-10:33 试鸣空袭警报信号;10:40-10:43 试鸣解除警报信号。

二、警报信号

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4分钟;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望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广大市民在规定时间听到防空防灾警报后不必惊慌,并请广大市民看到此通告后相互转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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