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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信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工业设计中心和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2-209903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文号:
  • 乐经信〔2022〕41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09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首批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名单的通告》(工信部政法函〔2021〕275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温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浙经信服务〔2021〕83号)、《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乐经信〔2020〕26号)等文件,对浙江树创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合计奖励250万元。

附件:2021年度工业设计中心和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明细表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2〕41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工业设计中心和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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