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原文链接
1
温环乐建〔2022〕119号《温州开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泡沫塑料300吨建设项目》
温环乐建〔2022〕119号
2022.6.10
附件
2
温环乐建〔2022〕120号《乐清市发达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温环乐建〔2022〕120号
3
温环乐建〔2022〕121号《浙江润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电动执行器建设项目》
温环乐建〔2022〕121号
4
温环乐建〔2022〕122号《浙江领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亿只电子元器件、5亿只开关迁建项目》
温环乐建〔2022〕122号
2022.6.13
5
温环乐建〔2022〕123号《温州巨开气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只气动电磁阀建设项目》
温环乐建〔2022〕123号
6
温环乐建〔2022〕124号《浙江东明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只气缸建设项目》
温环乐建〔2022〕124号
7
温环乐建〔2022〕125号《温州百恒运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头盔15万只建设项目》
温环乐建〔2022〕125号
8
温环乐建〔2022〕126号《浙江东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网络模块接插件建设项目》
温环乐建〔2022〕126号
9
温环乐建〔2022〕127号《浙江连能端子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接线端子改扩建项目》
温环乐建〔2022〕127号
10
温环乐建〔2022〕128号《浙江诺金电器有限公司年产987100万只电器配件改扩建项目》
温环乐建〔2022〕128号
11
温环乐建〔2022〕129号《乐清市斯泊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套洗衣柜建设项目》
温环乐建〔2022〕129号
公告期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温环乐建〔2022〕119号《温州开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泡沫塑料300吨建设项目》.pdf
温环乐建〔2022〕120号《乐清市发达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pdf
温环乐建〔2022〕121号《浙江润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电动执行器建设项目》.pdf
温环乐建〔2022〕122号《浙江领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亿只电子元器件、5亿只开关迁建项目》.pdf
温环乐建〔2022〕123号《温州巨开气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只气动电磁阀建设项目》.pdf
温环乐建〔2022〕124号《浙江东明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只气缸建设项目》.pdf
温环乐建〔2022〕125号《温州百恒运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头盔15万只建设项目》.pdf
温环乐建〔2022〕126号《浙江东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网络模块接插件建设项目》.pdf
温环乐建〔2022〕127号《浙江连能端子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接线端子改扩建项目》.pdf
温环乐建〔2022〕128号《浙江诺金电器有限公司年产987100万只电器配件改扩建项目》.pdf
温环乐建〔2022〕129号《乐清市斯泊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套洗衣柜建设项目》.pdf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