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康荣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南阳村(原北村)的《乐政集用(2016)第001374号/120f18938》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吴康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南阳村(原北村), 证号为乐政集用(2016)第001374号/120f18938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康荣
2022-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