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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5/2022-21025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雁政发〔2022〕31号
  • 发布机构:
  • 雁荡镇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有效性:
  • 有效

各办公室(中心)、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编制《雁荡镇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三、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雁荡镇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雁荡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雁荡镇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认证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1

雁荡镇2022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雁荡镇人民政府

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关于实施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乐委发〔2017〕78号)文件要求

2022年12月底前

雁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印发

雁政发〔2022〕31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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