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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2-210309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有效性:
  • 有效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积极履行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职责,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20〕2号)要求,结合乐清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本方案适用于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及涉及到的部门、乡镇(街道)、幼儿园。

三、主要内容涉及哪些方面?

本方案主要涉及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核心环节的4个板块12项内容,分别在党的领导、经费保障、安全管理、规划布局、资源供给、办园条件、师资配备、队伍管理、工资待遇、规范收费、监管制度、科学保教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规范。

四、创建目标任务是什么?

目标任务是力争2022年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验收、2023年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现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整体跃升。

五、如何落实学前教育优先发展保障?

健全完善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和定期研究工作制度,高位谋划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优先保障学前教育投入。健全区域安全管理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并落实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六、采取哪些措施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合理修订完善《乐清市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制定新一轮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计划,加快人口密集区域公办学位供给。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普惠性幼儿园,完善对普惠性民办园的认定、管理和财政补助标准。严格落实《乐清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大力推进室外游戏场地面积、幼儿活动用房面积、建筑面积等3项生均指标不达标幼儿园的整改提升工作,加强对幼儿园教育装备配备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全面改善办园条件。

七、目前全市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存在哪些问题及如何解决?

随着近几年公办幼儿园的快速发展,产生了一定的编制缺口;部分民办园师资较为薄弱,未达到每班“两教一保”配备。民办幼儿园教师年收入水平和教职工“五险一金”落实方面与标准存在一定差距。

完善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后腾空的编制向学前教育倾斜,并加大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力度;引导和督促民办幼儿园配足配齐保教人员。执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新标准,修订《乐清市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暂行办法》,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年收入要求和“五险一金”规定,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八、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如何规范?

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建立三年一次办园成本核算机制,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标准由幼儿园自主确定,先公示后收费。坚决查处违规收费、乱收费行为,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按规定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和进行跨学期预收费。

九、创建工作的实施阶段和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筹备启动、创建实施、申报迎评阶段;其中迎评工作要经历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两个步骤。

解读机关:乐清市教育局

解 读 人:何  俊

联系电话:0577—6152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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