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管理规程的通知》(温环发〔2022〕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0日
温环乐〔2022〕27号 转发《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管理规程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