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启用“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图纸专用章(2)”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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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乐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乐市编[2021]53号)文件精神,现刻制“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图纸专用章(2)”印章,由行政审批科保管和使用。印章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启用的印模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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