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岳三,倪荷花坐落于乐清市翁垟街道九房社区沿滨路38号(原翁盐村)的《地号48-32-50/100f01812、100000696》证书的遗失声明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陈岳三,倪荷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翁垟街道九房社区沿滨路38号(原翁盐村), 证号为地号48-32-50/100f01812、100000696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岳三,倪荷花 2022-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