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小玲、张天骐坐落于乐清市乐成街道南大街康乐巷6幢302室的《乐政分割018172/010f14029》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叶小玲、张天骐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乐成街道南大街康乐巷6幢302室, 证号为乐政分割018172/010f14029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小玲、张天骐
202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