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安旺、陈桂妹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黎明村西龙路49号的《2-1993-3600291号/120f09099、120006124》证书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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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胡安旺、陈桂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黎明村西龙路49号, 证号为2-1993-3600291号/120f09099、120006124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安旺、陈桂妹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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