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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2-210554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体育
  • 文号:
  • 乐政办发〔2022〕2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打造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标杆城市和运动之城,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倡导“体育让生活更美好”的健康生活方式,以数字化引领发展,加快推动建成覆盖城乡、便民惠民、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0.5%(不含在校学生),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4.5%以上,创成体育现代化市,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民健身领域改革创新。聚焦数字赋能,围绕“体有所健”,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改革。积极配合温州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地图”、体育社团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科学健身、体质监测、体育赛事活动等应用场景,打造全民健身数字化服务平台,依托“浙里办”“浙政钉”,提供全市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导航、预约、支付、体育赛事活动查询报名、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等“一站式”服务。鼓励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意见》(温政办〔2020〕74号),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投资运营体育场所和公共体育设施维修维护。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和数字化应用,制定落实公立学校体育场馆100%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应开放尽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完善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实施依法治体行动,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落实《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体群〔2021〕40号)等文件。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温州市区星级健身示范点评估办法》《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训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温州市百姓健身房星级评定办法》等政策,加强体育普法宣传。(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委改革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三)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实施体育设施普惠行动,根据《乐清市体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公共体育设施。启动柳市体育中心一期工程,力争“一场两馆”全覆盖。充分合理利用边角地、闲置地,新建一批群众举步可就的健身场地设施。到2025年,建成体育公园(配有体育设施的公园)3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5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8个、百姓运动场50个、登山健身步道50公里、篮球场15个、国家级体育公园1个,实现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1.1块以上。积极参与未来社区、美丽乡村、未来乡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加强老年人、残疾人健身设施建设。实施百姓健身房惠民行动,持续擦亮温州百姓健身房的全国首创“金名片”。到2025年,全市新增百姓健身房20个,实现百姓健身房迭代升级,实现智能化百姓健身房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委改革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提供优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加强全民健身“双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队伍建设。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服务行动,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团,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企业、学校、村(社区)等。到2025年,完成200场全民科学健身推广活动。推广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系统,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履职率。提升国民体质监测能力,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实施3至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省级标准。提供标准化体质测试服务,推广个人运动健康档案和运动建议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健身咨询、运动康复指导等服务。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团市委、各乡镇<街道>)

(五)夯实全民健身组织基础。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规范化行动,完善体育社团激励和退出机制,推动体育社团健康持续发展。在全民健身中充分发挥社团力量,强化社团社会担当。建设市级体育社团党建综合体,提升体育社团党建水平。到2025年,市“1+25”(1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乡镇街道“1+7”组织模式全覆盖,全市登记注册和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476个以上,注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级以上体育社会团体达到70%以上。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体育社会团体依法依规良性运行。(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六)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全民赛事活动体系。实施运动之城创建行动,持续办好乐清市全民运动会、机关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打造一批群众喜爱、特色鲜明、参与人群广的全民健身活动平台。持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和机制创新,广泛开展适合各个年龄段以及儿童、老人等不同群体的全民健身活动,提升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持续培育气排球、太极等传统体育项目,加大推广游泳、皮划艇、自行车、体操等优势体育项目,持续打造全国跳绳联赛乐清站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乡镇<街道>)

(七)促进全民健身高质量融合发展。实施“体育+”融合发展行动,深化体教融合,推进武术、拳击等项目进校园。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促进体系”“基础训练体系”“竞赛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建立体育和教育联合督导机制,完善灵活学籍管理制度,在有效周期内的省、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训练体系,规范引导社会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服务学校体育工作。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支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深化体医融合,促进疾病预防关口前移。实行国民体质测试与医疗健康体检相结合。推广体医结合新模式,在医疗机构建立运动促进健康服务功能站点不少于1 家。推行医务人员运动健身知识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急救知识交叉培训,建设体医复合型专业队伍。支持健身运动实时监测技术研究与应用,倡导建立运动健康数字档案。深化体旅融合,推动山地户外营地、户外露营基地等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省级运动休闲优秀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委改革办、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团市委、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

(八)厚植全民健身精神文化底蕴。打造体育文化品牌行动,持续打造“中国老年气排球之乡”等乐清体育品牌,完善乐清足球博物馆等,开展体育老照片的挖掘和整理,培育一批具有乐清辨识度的体育文化品牌。积极培育全民健身时尚文化,鼓励支持体育影视、音乐、摄影、美术、动漫等作品创作展示。开展健身明星、运动达人等群众体育明星评选活动。培育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文化。推广全民健身经验,讲述全民健身故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推动形成全民健身意识深入人心、全民健身活动融入生活、全民健身文化影响社会、全民健身品牌成为典范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体育部门牵头制定实施本辖区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二)强化经费保障。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比例,发挥政府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结构、绩效与全民健身发展目标相匹配。

(三)加强督促指导。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和体育民生实事项目等的监督管理,强化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实施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形成评估报告,每一年度要结合浙江省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制度,报乐清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开展抽查核评,评估结果定期进行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

乐政办发〔2022〕28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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