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2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只有一批,请各申请认定企业务必于7月26日(网站截止时间7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务必在7月22日前将电子材料送至市科技局三楼高新科(电话62555172)以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分局。 二、资料准备 (一)填报资料 企业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在“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页面中,点击左下角申报入口区域中“填报资料”跳转至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务系统进行填报。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 (二)提交申请 企业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在“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页面中,点击左下角申报入口区域“提交申请”,系统会跳转至浙江政务服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务事项,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 (三)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需同时完成填报资料和提交申请。 三、其他 今年采用递交电子材料的方式(无需纸质材料),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整合在一个PDF文件中并做好目录,文件名称命名为“企业名称-企业信用代码-所属乡镇街区-新认定/重新认定-联系人-联系手机”。 务必在7月22日前将电子材料送至市科技局三楼高新科,电话:62555172;另还要将电子材料报送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分局(大荆税务所,许剑峰,62230282;虹桥税务分局,倪宗富,61311666;乐成税务分局,郑丹,57571153;柳市税务分局,南郑雷,61720897;北白象税务分局,郑枫,57129651;开发区税务分局,郑璟锋,57578862;第二税务所,林佳宜,57571190)。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浙高企认〔2022〕2号)要求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乐清市科技局高新科,林钒,62555172 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