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荣华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峃前村(原溪西村)的《地号:32-4-56》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连荣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虹桥镇峃前村(原溪西村), 证号为地号:32-4-56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连荣华
202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