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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2/2022-210896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黄道法、黄正来三户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06- 29 09 : 11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人黄道法、黄正来等三户于2022年6月27日 ,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南塘镇南浦村新建4间(幢)6层,底层层高≤3.40m,建筑总高度≤18.85m,占地面积200.00㎡,建筑面积1408.49㎡。(其中顶层45.49㎡在居中首,挑楼162.00㎡在东、西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规划留地;

南至:规划留地;

西至:山坎;

北至:规划留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自然资源所电话62272832),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黄道法三户.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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