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社区学校、社区分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为认真贯彻《温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 年)》(温委发〔2011〕127 号)精神,促进我市社区教育工作发展,推进乐清学习型城市建设,根据2022年乐清社区教育工作要点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温州市等级社区学校(学院、分校) 创建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学校及标准 (一) 创建学校: 
磐石镇社区学校、盐盆街道社区学校、石帆街道社区学校申报市现代化示范社区学校; 
天成街道社区学校、芙蓉镇社区学校申报市现代化一级社区学校; 
乐成街道社区学校西岑分校、城南街道社区学校清和分校申报市现代化二级社区学校。 (二)评估标准:温州市现代化社区学校(学院、分校)创 建标准按《温州市现代化社区学校(学院、分校)建设评估指标 体系(2022 年修订稿)》(附件 1 ,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执行。 二、评定过程及方式 (一) 自评阶段。拟申报现代化社区学校(学院、分校)的 单位填写“温州市现代化社区学校(学院、分校)申报表”(附件2)并参照《指标体系》给出自评分及自评报告,向市教育局申报。 (二) 预评阶段。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小组 对照《指标体系》,7 月初对申报的现代化社区学校(学院、分校)进行预评,各参评学校将《指标体系》自评分(附件1) 、《温州市现代化社区学校(学院、分校)申报表》(含自评报告) 等材料汇总收齐后于9月1日前报送至市社教办,联系人:马德其,电话:0577-62563704,邮箱:415490589@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社区学习名称+现代化社区学校评估资料) 。 (三) 检查阶段。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于9、10月对各地推荐的现代化社区学校(学院、分校)候选单位进行检查评估。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并根据检查评估得分情况,评定2022年度现代化社区学校(分校)。 各社区学校、分校,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以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温州市现代化社区学校(学院、分校)建设评估 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版) 2.现代化社区学校(学院、分校)创建情况表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27日 附件1 温州市等级社区学校(学院、分校)建设评估指标体系(2022年修订稿)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指标 | 分值 | 评估 方式 | 自评 | 专家 评分 | 组织 管理(5分) | 管理机构 (2分) | ★1.成立校务委员会,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任命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育工作者担任校长;配备热爱社区教育工作、政治素质较好、学历专业合格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 2 | AC | | | 运行机制 (3分) | 2.制订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并列入当地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或教育发展规划;校务委员会每年研究部署不少于2次社区教育工作,有会议记录。 | 1 | AC | | | 3.办学目标明确,每年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有规范齐全的社区教育档案资料。 | 1 | AC | | | 4.完成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下达的各项社区教育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与督查。 | 1 | AC | | | 人财物保障 (30分) | 师资队伍(10分) | ★5.配备专兼职教师队伍,社区学校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2人,社区分校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1人,兼职教师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建立社区教育师资库。 | 3 | AC | | | 6.志愿者队伍稳定且能发挥作用,志愿者实行注册制,推行注册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库。 | 3 | AC | | | 7.组织社区管理人员、教师、志愿者参加相关培训,有培训记录。 | 4 | AC | | | 经费保障(10分) | ★8.地方财政按所辖区域常住人口基数,保障年度公用经费不低于人均4元。 | 8 | AC | | | 9.多渠道筹措社区教育经费,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 2 | AC | | | 场地设备 (10分) | ★10.学校校舍面积不少于800㎡,能配置满足正常教育教学的办公用房、教室、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场所。 | 5 | AB | | | ★11.建有100㎡以上的图书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配备图书量不少于3000册,每年新购更新一定数量图书,图书种类丰富,符合社区居民需求;电脑不少于5台,拥有20个以上的阅览坐席。 | 2 | AB | | | 12. 充分利用辖区内的文化礼堂、文化家园、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公益性社会设施,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形成社区学习服务圈,培育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 | 3 | AB | | | 教育培训(45分) | 学历提升培训(5分) | 13.发挥社区学校的学历教育功能,依托当地电大系统办学优势,积极开展大中专、成人高中学历教育,提升当地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5 | AC | | | 老年教育 (6分) | 14.面向辖区老人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年度参加老年教育培训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不少于30%;组织开展老年智能技术应用相关培训,全年不得少于5场。 | 7 | AC | | | 职业技能培训(6分) | 15.面向社区居民、新型农民、失业人员、残疾人士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参加培训人数达辖区常住劳动力人口10%以上。 | 7 | BC | | | 青少年校外教育(6分) | 16.做好青少年校外教育,引导学生开展“大阅读、大体育、大艺术、大科普、大创客”活动,积极培育青少年课后服务示范项目;利用社区和各类场所,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实践体验活动。 | 5 | BC | | | 家庭教育 (6分) | 17.积极推进家庭教育和家长教育,参与“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百姓学习之星”等评选活动;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 | 7 | AC | | | 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6分) | 18. 做好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青少年校外教育、老年教育、家庭教育进文化礼堂活动;组织评选文化礼堂学习品牌,促进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的品牌建设与培育。 | 7 | AC | | | 学分银行建设(5分) | 19.稳妥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及时将学习成果录入学分银行平台。 | 7 | AC | | | “浙学通”应用(5分) | 20.应用“浙学通”平台宣传推广教育培训活动。 | 5 | AC | | | 典型示范(20分) | 科学研究 (6分) | 21.积极参加社区教育实验研究,重视理论研究,有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项目或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或社区教育优秀论文。 | 6 | AC | | | 课程建设 (6分) | ★22.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课程建设规划;有项目化、品牌化特色课程;课程资源丰富,编撰本土校本教材、读本。 | 6 | BC | | | 示范宣传 (8分) | 23.社区教育工作成绩显著,有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具有地域性和示范价值;参与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做好社区教育成果宣传展示,每年在县级及以上各类媒体刊发3篇以上相应报道。 | 8 | ABC | | |
备注 1.本评估设一级指标4项,总分为100分。其中评估方式A代表“书面汇报”,B代表“实地考察”,C代表“查阅资料”。 2.评选温州市示范社区学校(学院、分校)不低于90分,注重“典型示范”(须具备独立法人单位),且必须具备★标志的条件; 评选温州市一级社区学校(学院、分校)不低于80分,注重“教育培训”; 评选温州市二级社区学校(学院、分校)不低于60分,注重“人财物保障”。 附件2 温州市等级社区学校(学院、分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 | | 学校地址 | | 校长姓名 | | 联系电话 | | 申报等级 | □市示范性社区学院□市示范性社区学校□市示范性社区分校□市一级社区学院 □市一级社区学校 □市一级社区分校 □市二级社区学院 □市二级社区学校 □市二级社区分校 | 社区 教育 自评 报告 | (可附页) | 申报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格盖章后以PDF等电子稿形式上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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