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乐清市2022年度市级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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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乐清市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农〔2021〕296号)文件精神,为提升农家乐发展水平、创建农家乐精品,促进农家乐品牌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创建精品项目的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已创建精品项目的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原则上三年内不能申报。 二、申报内容 申报创建项目需目标明确、计划周密,并于11月前完成创建任务。申报项目具体内容为下列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 (一)垃圾、油烟和污水无害化处理,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农家乐经营户(点)纳入市政或村庄的污水处理管网,不具备纳管条件的要建设小型适用污水处理设施; (二)农家乐休闲游乐设施改造,改善休闲环境和提升农庄品位。要求结合当地传统文化、优势产业和农耕文明的特色主题,各功能区围绕时尚主题进行设计,设计别具风格; (三)厨房和冷菜间标准化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 (四)营销窗口改造,做好当地特色农产品、民间工艺品展示和营销服务; (五)开拓符合农家乐特色的休闲娱乐项目,创新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六)挖掘民俗文化,开展富有特色民俗文化展演活动; (七)其他有利于农家乐形象品质提升的项目。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按照《乐清市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乐财农〔2021〕296号)文件标准执行。 凡符合创建申报条件的经营户(点),应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每个乡镇(街道)初审后择优选择1-2家申报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培育项目,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经实地评估后,择优确定精品培育项目并予以发文立项,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街道)初验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进行验收。 五、申报时间 各乡镇(街道)于6月13日前,将《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和乡镇(街道)项目申报文件等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科(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B103办公室),联系人:许溢敏,联系电话:61880133。 附件: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申报书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农家乐经营户(点)精品项目 申 报 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万元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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