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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关于印发<2022年乐清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2-20962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06
  • 有效性:
  • 有效

一、制定背景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是实现病虫综合治理、农药减量控害的重要措施,也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现代生态循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的重要内容。自2017年起乐清市被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确定为水稻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示范市创建单位。根据今年省市下达的任务,我市今年需要创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

针对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2022年乐清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以进一步助力农业绿色发展。

二、文件制定依据

1. 《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2.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6号)

3.《关于开展2022年度肥药减量整改情况调度及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119号)

4.《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温州市植保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温植土〔2022〕05号)

5.  乐清市人民政府2022年春季农业信息

三、主要内容

1.  推广策略、目标任务、实施主体和项目申报程序。推广策略:强化连片区域示范,坚持综合治理,运用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狠抓越冬代,压低虫口基数,加强虫情监测,科学使用高效、低风险农药,降低化学农药使用强度,有效控制二化螟危害,保障水稻生产、稻米质量和稻田生态安全。目标任务:牢牢守住“重大病虫害不暴发成灾”的底线,实现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100%和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率达100%,每季至少减少1至2次用药。实施主体:绿色防控示范区实施主体为相关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项目申报程序:实施主体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农业服务部门审核,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2.  示范推广内容。主要有监测预警、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监测预警:加强二化螟越冬基数和发育进度调查,在二化螟发生严重地区增设二化螟的监测点,加强对二化螟重发区域的虫情监测,提高预报准确率,明确防治时间和防治对象田,提高防控成效。农业防治:减少插花种植、适期播种、集中育供秧、稻桩处理、灌水杀蛹。生态调控:种植诱虫植物、种植显花植物、田边留草。生物防治:释放赤眼蜂。理化诱控:性信息素诱杀。科学用药:针对早稻田和单季稻秧田的一代二化螟、超级稻上集中危害的二代二化螟、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穗期二化螟,选择有效药剂适期防治。

3.  资金用途和补助标准。资金主要用于水稻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所需的防控物化产品购置和绿色防控作业费。补助标准为连片300亩以上,每亩补助80元,经验收合格直接补助给相关实施主体。

4.  保障措施。主要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监管和加强培训指导。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和示范建设单位辖区乡镇(街道)农业分管负责人直接领导推进统筹协调工作;由植物保护科、示范建设单位辖区乡镇(街道) 农业服务中心和实施主体技术人员,负责政策宣传、落实实施主体、技术培训、总结评估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协调项目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指导及拨付,以及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和督查等工作。加强培训指导:重点对实施主体开展绿色防控技术专题培训和现场指导,提高技术到位率;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宣传绿色防控技术的好典型,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扩大影响力,促进绿色防控技术加快推广。

本方案适用于乐清全市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虞飞博

联系电话:6188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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