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五人制足球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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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营造全民喜迎亚运、参与亚运、支持亚运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五人制足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制定训练计划,积极组织参赛,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附件:1.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五人制足球赛竞赛规程 2.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五人制足球赛报名表 3.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五人制足球赛疫情防控要求 4.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五人制足球赛 健康安全承诺书 5.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乐清市体育总会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 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五人制足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乐清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幼儿体育协会 温州足启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乐清市虹桥镇妇联幼儿园 乐清市虹桥镇仙垟幼儿园 乐清市南岳镇幼儿园 乐清市柳市镇乐田幼儿园 乐清市北白象欢乐幼儿园 乐清市虹桥镇小天鹅幼儿园 乐清市虹桥镇攀龙幼儿园 乐清市美院在线画室 温州市跳跳堂体育 温州市蓝波玩体育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2年6月19日(暂定) 比赛地点:乐清市虹桥镇杏南足球场(暂定) 五、参加对象 1、乐清市内各幼儿园(可报1-2支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可报人数6-10人(不分男女),运动员医疗健康证明及伤病保险证明复印件,教练员须持中国足协E级(含)以上教练员证书,运动员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信息为准。 2、参赛年龄: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3、共16支队伍,报满即止。 六、参加办法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提供含有照片的(市民卡、学籍卡)的身份信息证明; 2.各单位办理本队队员在本次赛事时间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位运动员收取参赛服务费100元。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二)比赛执行 1.比赛时间:20分钟,上下半场各1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 2.比赛用球:浙江省体育大会比赛专用3号足球。 3.每场比赛前10分钟,参赛队必须提交上场队员名单。 4.一张红牌或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另有追加处罚除外);第一阶段比赛所得黄牌不带入第二阶段。 5.如某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三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三) 比赛装备 1.每队必须一套比赛服和球袜(含守门员服装)。 2.运动员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单所填号码相符。 3.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的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4.运动员比赛用鞋为皮面胶钉足球鞋。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不戴者不得上场比赛。 5.队员不准佩戴眼镜(运动眼镜除外)、饰品、手环等上场。 6.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学生守则,衣着不整、染发、留怪异发型、有明显文身者一律不得上场比赛。 八、名次与奖励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①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净胜球、进球数。②积分相等队之间全部比赛中净胜球、进球数。③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四)设一等奖(冠、亚、季军)(1-4名),二等奖(5-16名) 九、资格审查、纪律和诉讼 1、组委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凡对足球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 3、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竞赛组委会负责处理。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学校参赛队伍请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23365549@qq.com。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13989762895。报名表须经学校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以邮戳为准)按弃权论。 十一、经费: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本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于大会组委会。
附件2
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五人制足球赛报名表
学校名称(盖章): 组别:
附件3 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五人制足球赛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足球比赛》组织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序推进赛事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赛事承办单位及运动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细则,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做好赛场相关人员的健康监测、疫情防控和防疫教育培训、指导,防控物资配备等工作。组织者、各参赛学校及相关服务人员高度重视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承担起防疫防控的主体责任,领队为学生健康状况和核验核酸证明的第一责任人。 比赛期间,安排2名专职防控人员在球场出入口值守。 二、严格健康审核 (一)运动员疫情防控要求 1.各参赛学校负责核实本校运动员健康信息,通过“温州市师生健康管理平台”即时动态排查学生近 14 天健康情况,提前核查学生及同行人员“温州防疫码”无异常。 2.报到时,全体运动员和裁判员、后勤服务等人员均要出具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 3.全体运动员须积极配合检录人员进行健康证明核查和温州防疫码检查、体温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在“健康码”和“行程卡”为双绿码、可通行状态,且体温正常(现场测温 37.3℃以下)、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情况方可进入赛场。 4.对刻意隐瞒学生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学校,以及在赛期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服务人员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服务人员(裁判员、工作人员、教练员、领队等与赛会有关人员和志愿者)须提交《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人员、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不得参与本次运动会服务工作。 2.服务人员需在报到前核实本人及同住人员“温州防疫码”,如有异常,提前报告赛事组委会。所有服务人员进入赛场入口时,均须核验温州防疫码(“健康码”和“行程卡”为双绿码、可通行)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赛场,工作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3.比赛期间,参赛队员家长和学校无关老师谢绝到现场观摩。 三、赛场消毒清洁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卫生要求,做好检录、赛场、赛场集中用餐场所、厕所等重点场地及比赛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天不少于 2 次的定期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保持通风换气。注意消毒液对器械的腐蚀性(不耐腐蚀器械的预防性消毒可选用双链季铵盐类等低腐蚀性消毒药品)。 (二)运动员在使用赛场提供的比赛用具后,均应当用免洗消毒液对接触器械器具的身体部位进行清洁消毒。 四、赛场防控管理要求 (一)要切实做好对参加本次比赛所有人员的健康监管、排查摸底,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实施验码测温,杜绝健康异常人员参加服务管理工作。 (二)运动员所在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本校运动员的防疫教育、健康监管与排查摸底(参照本方案“运动员疫情防控要求”各类别)的工作职责。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交《2022年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足球比赛健康承诺书》,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赛场。 (三)加强运动员管理。参赛运动员在检录时应完成亮码测温工作,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的运动员方可入场赛场。检测中发现体温异常学生,将马上转移到体温复测区进行复测,根据复测结果由大会医护人员按防疫要求做进一步处置。经确认健康异常学生不得参赛,并按应急处置流程做好后续工作。 (四)做好对赛事服务人员的防疫教育培训。工作时段,服务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视具体需要用免洗消毒液进行手部等消毒。 (五)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竞赛区域出入口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清运处理。 五、竞赛防护物品配备 赛区要做好医用外科口罩、测温仪、水银体温计、75%医用酒精、含氯消毒剂(片)、免洗消毒液、场地(器械)消毒用品、医用防护用品及应急药品等防控物资的配备;并配备必要的意外救治物品、药物和车辆。 六、参赛运动队交通要求 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和领队注意交通安全,不坐无牌无证车辆,尽量由学校或家长接送;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比赛期间不前往人员集聚的地方;接送车辆和司机健康状况要复核疫情防控要求,在出发前学校核查司机健康情况、司机温州防疫码、核酸检测情况,并对司机进行测温。 七、规范处置异常情况 在进入赛场和比赛期间,若运动员体温异常的(参照《高等 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应立即停止该名运动员比赛,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经流行病学调查和健康指导员初检后,由专人陪同至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排查治疗,同时通知家长。 该运动员所在学校领队教师做好跟踪陪护,并向大会提交相关过程书面报告备案。
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足球比赛组委会
附件4 乐清市首届“雏鹰杯”幼儿五人制足球赛健康安全承诺书
附件5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一、本人(单位)自愿报名参加乐清市首届“雏鹰杯”足球(春季)比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人(单位)已全面了解并同意遵守大会所制订的各项竞赛规程、规 则、要求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本人已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参 赛条件,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并在比赛前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 护人经审慎评估,确认被监护人身体状况符合参赛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四、本人(单位)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 措施,以对自己(运动员)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人(单位)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对于非大会原因造成的伤害等任何形式的损失,大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六、本人(单位)同意接受大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 但在离开现场后,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单位)负担。 七、本人(单位)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决不冒名顶替,否则自愿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八、本人(单位)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区出台的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不 进入公共场所、不到人员密集处活动,出行佩戴口罩,坚决遵守赛事防控人员健 康登记、体温检测等规定。 九、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实报告相关信息,不隐瞒家庭成员到重点疫情地区 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如有发烧等异常症状及时向赛事组委会报告。 十、本人(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 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运动员签名: 运动队负责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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