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志远建设工程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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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谢志远于2022年07月15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彩玉可,要求在柳市镇(街道)里隆 村 补办(拆建、扩建、补办)2间5层局部6层,底层层高≤ 3.37 m ,建筑总高度≤ 17.87 m,占地面积72.94㎡,建筑面积485.57 ㎡(其中顶层在 首 ㎡,挑楼在 首 ㎡)。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路; 南至:路; 西至:谢志强屋共墙; 北至:道坦;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市自然资源所(分局) 申报,地址: 柳市镇柳江路887号;联系电话: 61738356),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