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5/2022-21315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科技
  • 文号:
  • 乐科字〔2022〕20号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6
  • 有效性:
  • 有效

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政发〔2018〕41号)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享受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上企业(最新年度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需为B或B级以上);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乐清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2021年度乐清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附系统内)。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 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政策中的研发经费,是财政资金用于支持、鼓励企业真正投入研发的科技创新经费,企业要在会计准则框架内,合理归集研发费用并及时申报补助。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申报企业研发经费严格审核把关。

2. 未注册申报账号的单位,按申报系统要求设置用户名、密码并填写其它信息,网上提交用户名审核信息,经管理人员确认激活后,即可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申报。

3. 企业在线填写并提交《2021年度乐清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后,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度研发费用审计。

市科技局联系人:工业综合科林文乐,联系电话:61510667,联系地址:乐清市建设东路科技巷1号。


附件:1.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乐清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报指南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x附件2乐清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报指南.docx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