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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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政发〔2018〕41号)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享受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规上企业(最新年度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需为B或B级以上);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乐清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2021年度乐清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附系统内)。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 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政策中的研发经费,是财政资金用于支持、鼓励企业真正投入研发的科技创新经费,企业要在会计准则框架内,合理归集研发费用并及时申报补助。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申报企业研发经费严格审核把关。 2. 未注册申报账号的单位,按申报系统要求设置用户名、密码并填写其它信息,网上提交用户名审核信息,经管理人员确认激活后,即可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申报。 3. 企业在线填写并提交《2021年度乐清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请表》后,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度研发费用审计。 市科技局联系人:工业综合科林文乐,联系电话:61510667,联系地址:乐清市建设东路科技巷1号。 附件:1.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乐清市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报指南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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