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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4/2022-21319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6
  • 有效性:
  • 有效

一问:编制该《规划》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7月3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做好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2019年11月12日,《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印发<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认真做好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我局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温环发〔2019〕74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发改委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处室(单位)职责,认真做好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切实采取措施,促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12月,我局委托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编制《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二问:该《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二是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三是坚持落实责任,多元共治;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五是坚持全民行动,共治共享。

三问:该《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Ⅰ-Ⅲ类断面水质比率明显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温州市下达的任务,力争在全市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环保基础设施明显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四问:该《规划》的主要指标是什么?

答:乐清市“十四五”期间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20项,其中约束性指标7项,预期性指标13项,涵盖环境质量、污染减排、风险防控、生态保护、低碳发展5大领域。

五问:该《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严格源头防控,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格局;二是控排温室气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三是加强协同治理,全面推进清新空气行动;四是推动“五水统筹”,持续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五是推进陆海协同,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六是实施分类防治,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控;七是聚焦闭环管理,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八是深化噪声污染长效监管,营造安静城市;九是加强风险防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十是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十一是推动数字赋能,不断提升整体智治水平;十二是落实规范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解读机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联系电话:0577-61517572

联系人: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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