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恒鸿建设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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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江恒鸿建设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文号为温乐综执﹝2021﹞罚决字第21-0049号行政处罚决定的不良信息进行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8日 电话:0577-61887915 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60号 邮编:325600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