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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乐清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46/2022-21135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文号:
  • 乐开〔2022〕47号
  • 发布机构:
  • 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2-05-31
  • 有效性:
  • 有效

管委会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区内各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2〕21号)《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温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温安委〔2022〕17号)有关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2022年乐清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乐清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传、科普宣传、隐患曝光、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浙江省安全生产25条措施,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开发区范围内统一开展,管委会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区内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重点要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观看一次《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开展“一把手”谈安全发展活动。要在公共媒体上播放专题片,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15条措施。利用会议传达、媒体解读、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贯彻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浙江省安全生产25条措施。组织开发区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员工互动比安全活动,推动企业落实措施。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强化普法学习,将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作为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动,积极参与“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开设《安全生产法》媒体宣传专题专栏,增强法治意识。

(四)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企业要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一场“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一项“查找身边的隐患”竞赛。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曝光一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行动,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评选活动。

(五)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管委会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区内各企业要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及“6·16”咨询日活动。积极参与市安委办开展的“安全有礼·花样打卡”安全宣传活动暨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越抖越安全·我是应急明白人”抖音短视频大赛、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等活动。

(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类传播载体集中推送。积极参与“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救援技能趣味测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组织开发区企业协会应急管理分会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防台身边故事征集活动,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应急疏散演练、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

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全国和浙江省“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项内容,结合开发区实际和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三个专题行活动,发掘典型、宣传先进、曝光落后。

(一)接续传递“浙”里安全专题行活动。抓好新闻宣传“专题行”,紧紧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和媒体记者开展采访报道。抓好隐患治理“专题行”,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等,深入开展暗访抽查,对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

(二)分类强化警示教育。组织企业员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五、工作要求

管委会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请相关部门、单位在6月份的每周三上午下班前将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资料报送开发区安委办;6月30日下班前将2022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开发区安委办。活动期间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姜黎明,61660077。


附件:开发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开发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进展情况

安全生产月活动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场,参与()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场,参与 ( ) 人次;

开展“一把手”谈安全发展活动( ) 次,参与 ( ) 人次;

在主流媒体播放《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 次;

组织集中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 次,参与 ( ) 人次;

组织辖区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 ) 次,参与 ( ) 人次;开展一线员工互动比安全活动 ( ) 次,

参与 ( ) 人次。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 ) 次,参与 ( ) 人次;利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法》宣传专栏(   )个。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   );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   )条。

安全生产月活动

聚焦宣传应急管理重点工作

开展安全红袖章活动( ) 次,参与 ( ) 人次;

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活动( ) 次,参与 ( ) 人次;

开展安康杯竞赛评选活动( ) 次,参与 ( ) 人次。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   )场,参与(   )人次;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   )条,参与(   )人次;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场,参与 (   )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份,宣传受众(   ) 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次,受众(   )人次;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场,参与(   )人次;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6·16”咨询日活动(   ),参与(   )人次;安全宣传全屏传播”(   )场,受众(   )人次;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防台身边故事征集活动(   )次,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其他特色活动

(  ) / , 参 与 (  ) 人 次 , 宣 传 受 众 (  ) 人 次 。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场,参与(   )人次;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

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   )个。


抄送:乐清市安委办

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印发


乐开〔2022〕47号关于印发2022年乐清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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