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阿松坐落于乐清市石帆街道竹屿村的《地号37-10-446/230f00180》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阿松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石帆街道竹屿村, 证号为地号37-10-446/230f00180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阿松
2022-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