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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十二五”时期财政收入情况和 “十三五”时期财政收入预计及改革思路

发布日期: 2022- 08- 01 20 : 3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乐清概况

乐清位于浙江省东南部沿海,东临乐清湾,南临瓯江。与温州市区隔江相望,跨桥相连,为温州市北翼副中心。乐清全市陆地面积127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70平方公里,拥有海岸线193.33公里,2014年户籍人口128.73万,其中非农业人口12万人。登记的新居民人数达57.86万人。2011年区划调整后由31个乡镇改为9镇8街道,是一个工业重市、经济和人口大市,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全国文化先进市、全国体育先进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浙江省文明城市、科技强市、体育强市、双拥模范城,被评为“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县(市)”、“浙江新魅力之城”,为温州市首个工业产值超千亿元的县(市、区)。2011年度社会经济综合实力列全国百强县(市)第18位。2013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57.92亿元,财政总收入102.34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1.29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533.6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6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094元。2014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704.8亿元,财政总收入111.2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5.65亿元,分别增长8.7%和8.5%;实现工业总产值1634.2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1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668元,分别增长了8.9%和10.2%。

表一                    2011-2015年乐清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指    标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预计)

土地面积(平方公里)

1271

1271

1271

1271

1271

总人口(万人)

126.03

127.16

127.79

128.73

130.26

GDP(亿元)

546.28

599.43

657.92

704.8

755

人均GDP(元)

45679

47351

51612

54950

58503

限上固定投资(亿元)

257.23

362

418.52

485.9

559

财政总收入(亿元)

82.12

91.68

102.35

111.22

120.1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41.66

45.72

51.29

55.65

59.8

地方财政支出(亿元)

45.77

46.48

51.35

61.35

66.29

二、乐清市“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情况

2014年,财政总收入为111.22亿元,比2013年(下同)增加8.87亿元,增长8.7%,完成预算的100.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5.65亿元,增加4.36亿元,增长8.5%,完成预算的100 %;上划中央财政收入55.57亿元,增加4.51亿元,增长8.8%,完成预算的100.2%。

全市地方财政总支出为61.35亿元,增支10亿元,增长19.5%,完成预算的92.5%。其中:市本级财政支出52.2亿元,增长19.3%,完成预算的91.7%。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测算,2014全市财政收支综合平衡。

根据目前的收支进度,预计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为120.1亿元,比2014年(下同)增加8.88亿元,增长8%。

三、十二五”时期预算执行情况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幅部门间快慢差异明显。

项  目

2011年收入

2012年收入

2013年收入

2014年收入

2015预算

合计(万元)

同比增长%

合计(万元)

同比增长%

合计(万元)

同比增长%

合计(万元)

同比增长%

合计(万元)

同比增长%

财政总收入

821,224

19.5

916,784

11.6

1,023,497

11.6

1,112,188

8.7

1,201,163

8

一、国税部门征收

425,243

17.3

458,948

7.9

578,607

26.1

640,083

10.6

702,248

9.7

二、地税部门征收

357,940

20.3

364,351

1.8

391,453

7.4

402,166

2.7

431,960

7.4

三、财政部门征收

38,041

39.9

93,485

145.7

53,437

-42.8

69,939

30.9

66,955

-4.3

“十二五”期间受经济不景气影响,财政总收入增幅逐年下降,分部门看:2014年我市地税部门402166万元(全口径407670万元剔除上划省5504万元后),增长2.7%,主要是房地产相关税收减收影响增幅较低;国税部门640083万元(全口径剔除车辆购置税等不纳入财政收入口径税收后),增长10.6%,增幅较为平稳,但主要是增值税调库11.2亿元拉动;财政部门69939万元,增长30.9%,主要是一次性巨额罚没收入拉动快速增长。正常性收入增长后劲不足。

(二)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

指    标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预计)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41.66

45.72

51.29

55.65

59.8

地方税收收入(亿元)

38.42

42.15

47.8

51.03

55.74

占比

92.20%

92.10%

93.20%

91.70%

93.20%

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较为稳定,但是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房地产业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税收仍然减收,2014年房地产业税收111118万元,同比减收1403万元,下降1.25%。受房地产业税收下滑影响,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增长仅6.8%,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91.7%,比上年同期比重下降了1.49个百分点。

(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幅快于收入增幅。

2011-2015年财政总支出统计表












预算科目

2011年

同比增长%

2012年

同比增长%

2013年

同比增长%

2014年

同比增长%

2015年预算

同比增长%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457727

17.7

464,758

2

513,504

10

613477

19.5

649,800

5.9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2202

9.9

51,962

-0.46

55,628

7.1

55105

-0.94

51,288

-0.07

民生支出

351568

19.9

360725

2.6

408344

13.2

469331

14.9

500355

6.6

“十二五”时期由于政策性增支因素多,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幅快于收入增幅。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13477万元,同比增长19.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完成55105万元,同比下降0.9%,主要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科目从2013年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到2014年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剔除科目调整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4.25%;民生类支出增长较快,公共安全支出40080万元,同比增长22.5%;教育支出176789万元,同比增长10.3%;科学技术支出11769万元,同比增长3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84万元,同比增长1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96万元,同比增长8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913万元,同比增长26%,主要是人口与计划生育科目从2013年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到2014年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剔除科目调整后同口径增长11.83%;节能环保支出4892万元,同比增长78.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819万元,同比下降33.9%,主要是由于上年国债转贷支出1.7亿元安排在旧城棚户区改造和柳白片管网建设,基数较高,2014年国债转贷支出2亿元在交通运输支出科目中安排,剔除此因素后增长0.59%;农林水支出45989万元,同比下降11.1%。

四、乐清市“十三五”财政收支预计总体规划

2015年财政总收入预计119亿元,到2020年将达到167亿元,年均增长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2015年为59亿元,到2020年翻一番,将达到83亿元,年均增长7%。按照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预计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将达到98亿元。

五、全面推进“十三五”依法理财工作

工作目标:预计到2020年,经过深入的法制创建活动,基本实现法制财政建设现代化;促进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民主理财不断扩大;实现财政职能有效转变,财政执法规范高效,基本建成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高效廉洁、公正透明的法制机关;实现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机关工作人员有较强的依法办事能力和良好的法制素质。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研究制定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日常清理和“三统一”管理等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对业务科室拟定的财税规范性文件提前沟通,注重技术细节审查,不留执行隐患。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财政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逐步推行行政执法听证制度,做到执法主体合法,目标责任明确,措施保障到位。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强化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要达到100%。

4、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权利告知程序和听证制度。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动态完善机制。

(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培育财政法治文化

1、扎实开展“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并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系统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2、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和形式。继续深化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体活动,充分利用广电传媒、报刊杂志、电子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兴载体,搭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财政机关建设中的新途径。

3、加强督促检查。扎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阻止实施工作,完善领导体制,狠抓工作落实,按督查和考核评估标准和“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每年考核圆满通过。

(三)健全争议解决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按照落实“平安乐清”建设的各项部署,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财政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财经领域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加强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安全重大事件关于财政方面的预警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健全权益救济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全面落实信访工作的各项制度,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3、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注重源头治理。着力解决财政管理中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四)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实效

1、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以落实新《预算法》为重点,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财政部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改革要求,试点推进“三年”期滚动预算。继续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切实规划专项资金分配机制,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制管理。

2、完善财政大监督工作体系。以“数字财政”建设为契机,抓好财政大监督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形成大监督制度化管理体系,建立大监督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财政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3、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监管。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严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六、继续加强“十三五”行政事业单位管理

1.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完成后,建立支出进度分析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需加强预算刚性,不得随意追加预算。

2.加强项目资金拨付后的后续管理。跟踪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充分了解资金的效益,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后续管理制度。

3.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根据财力情况确保重点,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做好重点项目的经费保障。

4、加快文化教育事业发展。调整和完善财政对文化教育的投入结构和投资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大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培训。

5.还需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主要是对发现的问题如何在后续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环节应用绩效评价成果。

6.各单位财务支出还需进一步规范,特别需提高部门财务业务水平提高,加强财政监管力度。

七、“十三五”进一步深化农业工作

今后一阶段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增活力,稳中求进抓落实,稳粮增收带全局”的总体要求,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拓展农业,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化解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1、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按照“调优结构、调精品质、优化布局”的思路,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不断挖掘农业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乐清农业转型升级。

2、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深化支农资金整合。突出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等重点项目,继续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抓好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项目资金的落实和项目管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库建设。为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更好解决项目重复、多头申报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对支农项目库管理系统中的相关申报表格进行修改完善,努力将项目库建设成项目择优选择的平台,作为实施财政奖补项目的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是做好乐清市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对财政支农政策和管理模式进行制度创新和系统性重构,进一步厘清公共财政边界、减少部门职能交叉,增强财政支农政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持续性,逐步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支农资金管理体系和支农资金监督体系,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和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八、全面推进“十三五”社保管理

(一)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使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乡所有居民,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重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 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老制度的合理衔接和平稳过渡,同时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制度。

(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社会保障制度长期稳定运行。

一是稳步增加社会保障投入,明确政府所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更好发挥公共财政在民生保障中的作用。通过实施预算管理,增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和约束力。

二是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以职工和居民收入为基础合理确定社会保障水平,建立综合考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主要因素的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处理好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关系,实现社会保障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联系的持续、有序、合理增长。

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绩效管理和监督。在确保当期养老金发放和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基金绩效管理,健全基金监管体制,实现保值增值。加强对社保基金的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加快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细做实低保工作,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开展低保工作绩效评价。

二是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救助、帮扶工作和监管机制,加强政策制度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完善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福利机构为补充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特殊的服务保障需求。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支持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同时扩大受助面,让残疾人平等享有各种社会权益。

三是加快推动就业工作向纵深发展

继续加大财政就业投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就业创业新政策,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四)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一是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适当增加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或项目,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二是支持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市级医院综合改革运行分析,做好财政激励奖补考核工作。推动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建立财政投入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和质量挂钩的补偿机制。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培养医学人才计划。

三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做好疾病应急救助资金的筹措落实工作。同时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推进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

(六)大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动政府投入的重点从供方向需方倾斜,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体制机制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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