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乐卫发(2016)217号 关于印发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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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二)存在的短板 (三)面临的形势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 主要任务 (一)优化服务体系 (二)完善服务功能 (三)提升服务能力 (四)创新服务模式 (五)强化服务支撑 (六)改善服务绩效 四、 保障措施 31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投入保障 (三)加强法制建设 (四)强化宣传工作 (五)加强行风建设 附表一:乐清市“十三五”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表二:村级医疗机构规划设置一览表………………………………………………………………35 前 言 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确保乐清市卫生计生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步伐,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建设,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温州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乐清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推进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卫生计生领域发展、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规划》编制依据: 1.《浙江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温州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3.《乐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一、发展背景(一)现实基础“十二五”期间,乐清市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落实中央、省、温州和乐清市各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人口持续均衡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 1.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十二五”期间,通过有效落实预防为主、主动干预的卫生计生工作策略,有力地提升了全市居民健康水平。2015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为80.13岁,比2010年提高了2.52岁;孕产妇死亡率为0,比2010年下降了10个十万分点;婴儿死亡率为3.24‰,比2010年下降了0.83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13‰ ,比2010年下降了1.74个千分点。 2.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卫生资源总量明显增加。截至2015年底,全市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27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16人,每千人床位数达到2.65张,分别比2010年的2.16人、0.8人和2.2张,增长5.09%、170%和20.45 %。每万人注册全科(责任)医师数达到1.45人。“十二五”期间,完成卫生计生系统固定资产投资10.04亿元。市二医迁扩建工程投入使用,开工建设市三医迁扩建工程和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二是等级医院创建顺利推进。市中医院创成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市五医创成省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同时,创成省级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温州二级乙等水平卫生院5家,省甲等卫生院5家,省乙等卫生院15家。三是学科建设扎实推进。累计创成温州市级重点学科15个,乐清市人民医院儿科创成省级龙头学科。加强医学人才的培养,开展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成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级后备基地。四是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全覆盖。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一是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健全。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97.7万人,参保率为98.8%。深入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出台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将格列卫等15种特殊药纳入医保范围。二是基本药物制度继续巩固完善。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建立基本药物周转金制度。三是市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市级公立医院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增加财政投入,落实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和医学人才奖励资金。推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了绩效工资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四是分级诊疗逐步推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开展星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群众满意卫生院创建,北白象中心卫生院和南塘镇卫生院创成国家级群众满意卫生院,进一步完善“20分钟”医疗服务圈,提升村卫生室紧密型一体化卫生管理水平。全面深化“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建立省、温州市级医院分院3家,县级医院在基层建立分院4家。建立4个医疗联合体并运行,实现县级公立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100%。完善4个区域医疗共享中心建设,推动县级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出台《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办法》,优先对重点对象提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全市户籍人口规范签约服务率达23.97%以上。五是社会办医取得实质性进展。引进建设乐清康宁等5家民营医院, 全市15家民营医院已全部参加人事代理。民营医院床位数达970张,占全市总床位数的26.47%。 4.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推进。一是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十二五”期间,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53‰,达到“十二五”规划8‰以下目标要求。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55左右水平。从2010年到2015年,计划生育率从81.92%提高到83.4%;违法生育多孩率由4.05%下降到1.77%;户籍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由136.75下降到118.9,保持连续六年下降良好势头。二是强基创优工程成效显著。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利益导向机制、分类评估重点列管、计生“三捆绑”、计生队伍建设等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从2010年到2015年,计划生育整治村(居、社区)占比从28.90%下降到9.04%。三是优质服务全面落实。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质量控制达到全优,高危人群随访服务率达到98%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99%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99%以上。四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公益金等制度,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公益金、计生家庭养老保险补助和生育关怀所需资金均纳入市财政预算,保障好计生家庭权益。积极推进生育关怀行动,芙蓉镇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乡级先进单位,淡溪镇第一小学青春健康教育基地被评为国家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 5.公共卫生保障能力不断加强。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0元,创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点36个,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1.61%,电子档案建档率达88.60%。二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通过省级计量认证的检验检测项目数从2010年的217项提升到2015年的305项,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县级疾控机构40项能力实现全覆盖,取得了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食品检验机构资格和职业健康检查粉尘、物理、化学三大项“全能”技术服务资格。三是传染病防控成效明显。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较2010年下降44.5%。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率100%,创成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6家,全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连续33年未报告白喉病例,连续24年未报告脊灰病例,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推进。四是慢性病综合防控得到加强。启动6大类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检出率达4.03‰,规范管理率达82.56%;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69.85%和69.13%;完成了2轮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工作,学校覆盖率达100%,实际封闭数占二年级学生总人数的65.08%;创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五是妇女儿童健康状况逐步改善。2010-2015年,住院分娩率由99.98%提高至100%,儿童保健覆盖率由93.43%提高至96.35%,孕产妇保健覆盖率由91.76%提高至95.47%,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到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提前5年实现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率100%和儿童“零艾滋”目标。 6.卫生监督与爱国卫生等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卫生监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创成省级卫生监督协管示范点14个。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设立市公安局驻卫计局联络室。加强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实施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消毒管理卫生量化等级公示制度。通过全面排摸、深入调研、部门联动、主动联系、反复指导等几大举措推进学校卫生预防性审查工作。二是爱国卫生工作全面开展。2012年,通过浙江省卫生城市复查。2014年正式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十二五”期间,共创成省级卫生镇3个,省级卫生街道3个,省级卫生村35个。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获得浙江省“灭鼠、灭蟑”和“灭蚊、灭蝇”先进城区称号。完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十二五”期间共开设市级健康教育讲座766场,受益群众85594人次。创成省级健康促进医院1家,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银牌3所、铜牌20所,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达标单位103个。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稳步开展。2015年底,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13%,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2.13%。成功创成浙江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管理示范县。三是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创成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市。推进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建立并启用了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建成市急救站和8个片区急救分站。四是无偿献血工作深入开展。献血工作每年超额完成温州市下达的预约任务,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二)存在的短板“十二五”期间,卫生计生工作对促进本市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为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与国内先进城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相比,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短板。 1、医疗资源总体不足。一是每千人床位数和护士数尚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底止,全市每千人床位数只有2.65张,是同期浙江省平均水平4.66张的56.87%。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为2.16人,仅是同期浙江省平均水平(2.78人)的77.7%。二是康复医疗资源短缺。至2015年末,全市仅乐清市人民医院开设了可容纳35张病床的康复病区,由市残联、市中医院联合主办的康复医院开设的病床仅约为50张左右。三是中医药服务的硬件环境有待改善。市中医院医疗服务用房面积不足,设备陈旧,直接影响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四是感染性疾病病床数不足。按照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情况测算,我市需要传染病病床约150-180张,但目前我市仅市人民医院开设了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和一个仅有50张病床的感染性疾病病区,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2、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不高。34家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床位360张,仅占全市医疗总床位的10.57%,且床位使用率低,仅为24.04%。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力量薄弱,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的高、中、初级卫技人员数分别为15人、226人和1015人,仅占全市高中初级卫技人员的4.39%、20.79%和35.97%。 3、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电子健康档案不能及时更新,不能动态调整,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医疗卫生信息数据库尚未实行全市统一联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数据不能互联互通,资源利用率和共享性差,不利于及时掌握医疗卫生服务供需双方信息的变化。 4、公共卫生保障能力不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配备未达到上级要求。院前急救车配置还达不到规定要求,同时补助水平较低,直接影响院前急救能力提升。市血站尚无自有的固定办公场所,现有的流动采血车无法满足工作开展需要。机采血小板项目因经费和人员不足、设备缺乏等条件限制还未开展,影响了对患者的救治水平。 5、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水平不高。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在高位运行。2015年户籍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9,比正常值高11.9个比值。二是出生缺陷发生率相对较高。乐清市近5年平均出生缺陷率在20‰左右。三是计生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仍然比较薄弱。部分村居仍存在计生责任落实不到位、计生服务员素质不高等问题;部分计生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精、责任心不够强,影响了计生服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6、社会办医总体层次不高。我市社会办医总体发展相对较好,但优质社会办医机构占比不高,低、小、散现象依然比较明显。大部分是无床位的个体诊所、门诊部,民办医院只有15家,在服务能力上,全市民办医院虽然床位占比已达26.47%,但总诊疗人数和住院人数分别占全市医院总诊疗人次和住院人数的10.19%、11.99%。 (三)面临的形势“十三五”时期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全力打造健康乐清、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关键时期。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于做好“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工作至关重要。 一是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重大的战略机遇。“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健康中国”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健康乐清”作为全面共享发展的重要内容,把健康产业作为“165”产业之一,重点推进和打造。如何抢抓机遇,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战略、观念和方式创新,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更具效率的发展显得尤为迫切。 二是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较大的转型任务。 在我市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常态下,卫生计生工作要为经济转型升级和中高速增长打造新引擎、注入新动力。如何适应大健康、大卫生、大医学的观念,着力在改革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方式、丰富公共产品供给、创新服务提供模式、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为全体居民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服务,是摆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三是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更多的风险挑战。“十二五”时期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发展中长期存在的资源总量不足且配置不合理、城乡区域事业发展不平衡、服务管理能力与群众需求不匹配以及投入长效机制不健全等矛盾和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破题。尤其是城市化、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多重健康威胁因素叠加,人口生育政策重大调整带来的全局性、深层次影响,都对卫生计生资源承载、治理能力、服务能力提出了更大挑战。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坚持党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化医药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质量和水平,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惠利于民。从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强化卫生计生服务供给,使全市人民充分享受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卫生计生发展的成果。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从增强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在提供卫生计生服务、保障健康公平的主导作用。同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调整结构,优化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立足市情,因地制宜,从基础做起,从基层抓起,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正确处理各方关系,兼顾供给和需求等各方利益。既着眼长远,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医药卫生事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有效解决基层卫生薄弱环节。把握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需求和负担能力相适应的有乐清特色的卫生计生服务。 ——坚持依法治理,优化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运用治治方式,提高治理能力,加强舆论引导,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发展目标1.总体目标 以打造“健康乐清”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总目标,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综合监督工作,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持续稳定地推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卫生计生惠民体系和科学、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和计生服务。卫生计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民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2.具体目标 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改善。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1.5岁;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5/10万和8.5‰以下,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差异进一步缩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 人口发展更均衡。“十三五”期间,总和生育率上调到1.8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4以下,年均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5‰之内。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育龄群众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免费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流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均达到85%以上。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趋于优化。每千人床位数达到3.7张,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2.6人和2.65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不少于2人,城乡卫生资源的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县域范围内就诊率达90%以上。 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政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筹资渠道更加多元,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住院和门(急)诊均次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省规定范围之内。责任医生规范签约服务率达到50%。人口健康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智慧医疗覆盖率达到95%。 乐清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三、 主要任务(一)优化服务体系1.优化医疗资源布局结构 以县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村级医疗卫生服务“20分钟服务圈”全覆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调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布局,优化区域医疗资源。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每个村居(社区)设置一家村级医疗机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村居,原则上不专门设置村级医疗机构,可设巡回医疗服务点。村级医疗机构规划设置率达100%。 2.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一是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推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化建设。到“十三五”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数与服务人口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建制乡镇(街道)星级接种门诊建成率达90%。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公共卫生人员。二是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快传染病收治机构建设,依托市人民医院建成符合标准床位配置的传染病病区。完成县级卫生应急标准化建设,在已创成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市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推进卫生应急规范化医院创建工作。强化院前急救能力,完善全市急救体系。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健全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网络建设,推动综合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对患者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鼓励支持心理诊所(工作室)发展。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成符合标准的精神病病区。三是加强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开展机采血小板项目。稳步拓展无偿献血模式,提升献血服务水平,保证临床用血的供应和安全,确保医疗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血液核酸检测达到100%。积极推广自体输血。四是持续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力争2017年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创建工作,至2020年底,力争创成1个以上国家卫生镇,80%以上乡镇(街道)创成温州市级(含)以上卫生乡镇(街道);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6%;稳步推进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积极开展健康家庭创建工作,至202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以上,建立1个以上健康教育馆。全面提高全市病媒生物防制水平,采取专业防制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发动群众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科学除四害活动,清除各种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四害密度,至2020年,各乡镇、街道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C级标准。五是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深度融合。推进市妇幼保健院的标准化建设,加大人员配置力度,确保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配备达到每万人2.9人。以市妇幼保健院为依托,加强对全市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技术的指导督查力度,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技术水平,保障母婴健康。六是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全面构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完成卫生、计生执法资源整合,力争市卫生监督所在“十三五”期间配置监督人员达到规定要求,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度。 3.提升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 一是加快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从2016年起,结合市域及医院工作实际选取4至5个目前群众迫切需求及有一定发展基础的科室进行重点扶持和发展,着力培育乐清市中医特色专科。推进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二是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建立以乐清市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为基础力量,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完成市中医院扩建工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科室。提升市中医院与残疾人康复机构合作水平。三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综合服务区,做好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四是推进中医药“三进”工程。开展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中医药喜爱人士宣传中医药文化和强身健体保健知识。不断完善中医药队伍建设,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指导工作。 4.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一是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满足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合理控制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到2018年,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量达到全市医疗总床位的25%,到2020年,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量占比达到30%。二是加强对社会办医的引导。对专科特色不突出,业务与公立医院存在较高重复的社会办医机构,为避免因竞争引起的不必要资源浪费,鼓励社会办医机构与养老机构对接,举办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形成规模效应。借鉴举办养老机构的成功经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大力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特色学科建设。增强社会办医发展活动,创新社会办医机构管理模式和用人机制,落实社会办医在投融资、土地、医保、财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完善服务功能1.提升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保健、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功能,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康复护理和转诊等服务。结合开展“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和“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等活动,强化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深入推进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强化急诊抢救和住院、产前门诊、预防保健、常规二级及以下手术、康复等技术服务,努力提升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继续开展村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村级医疗机构指导服务,提高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水平。完成大荆镇、天成街道、磐石镇、石帆街道、芙蓉镇雁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迁扩建工程建设。 2.落实医院层级功能 二级甲等和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承担人才培养、医学临床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和质量控制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与技术支撑,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等普通门诊,逐步实现门诊以接受下级医疗机构转诊病人为主。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工程,以专业技术帮扶、医院管理帮扶、合理用药帮扶等为重点,通过选派高资质医师帮扶、建立院间协作关系指导、邀请名医帮带等多种方式,全面促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升档达标。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3.推进医防功能延伸整合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和业务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共同做好慢性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强化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功能,促进医防结合,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预防保健中心(科),提升医防结合水平。 4.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 稳定和加强市、乡、村三级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妥善解决好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的报酬待遇问题。加强对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计生工作的督导,增强基层做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意识。完善和增强乡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能,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街道)创建。统筹乡镇(街道)卫生计生资源,逐步建立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健康服务、公共卫生计生宣教咨询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健全市乡村出生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加强“三优”服务中心建设,注重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宣传,推动目标人群“三优”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生力军作用,切实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计生协组织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发展、青春健康促进等生育关怀行动公益品牌。 5.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设置老年养护、临终关怀床位或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医疗养老联合体、签订机构间协议合作机制或建立老年居民签约服务关系等多种形式,为老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序衔接、相互补充的集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医疗养老服务体系。
(三)提升服务能力1.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进一步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巩固完善省龙头学科和温州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创建成果,提升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学科(专科)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市再建1个省级龙头学科,5个温州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加强市中医院脾胃、内分泌、康复、儿科、针灸、推拿、骨伤等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围绕群众需求大和能力相对薄弱的临床和辅助科室,有针对性地提高业务能力,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专科,提高疑难杂症的诊疗水平。完成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和市三医、市五医迁扩建工程建设。 2.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控制、处方点评等精细化管理,推进多种形式预约诊疗服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推行日间手术,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的运行效率、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争取三级医院所有病房、二级医院6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基层急诊能力建设。加大门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管理力度。加强村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监管。推进医学人文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依法依规打击医闹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提升重大疾病防治能力 以艾滋病、肺结核、手足口病、麻疹、H7N9和登革热等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为重点,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疫情研判和防控能力。合理规划和设置预防接种单位,明确责任区域,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周期,提高预防接种服务可及性,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加强冷链管理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一类疫苗接种率,提高二类疫苗接种覆盖率,维持全市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高度重视慢性病防治,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充分利用健康体检、健康小屋自助检测、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等资料,提高主要慢性病的发现能力;通过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建设和推进健康教育,分类指导,引导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慢性病社区规范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65%,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6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 4.提高人口健康服务能力 围绕控制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核心目标,深入实施母婴健康促进项目。扎实开展免费婚检、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叶酸补服、产前诊断补助、免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住院分娩补助、新生儿免费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孕产妇和0-6岁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妇幼卫生优惠项目。加强产科、儿科紧缺专业人员培养和使用,加强助产技术和高危妊娠管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提高儿童急救和危重孕产妇救治水平。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不断提升儿童健康水平。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儿童儿科医师数达到0.8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5%,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5‰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9.5/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5‰以下。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深化“计生困难家庭幸福生活促进行动”品牌,帮扶计生家庭在生育、生活、生产上遇到的困难;打造生育关怀致富项目品牌,带动计生家庭共同致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幸福和谐。
(四)创新服务模式1.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突破口,通过结对帮扶、多点执业、签约服务、医保调节等手段,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落实双向转诊机制,规范双向转诊业务流程,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并畅通慢性期、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健全医疗机构转诊服务管理机制和人员配备,完善预约转诊服务平台,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比例达到30%以上。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逐步降低未经转诊患者医保报销比例。至2020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县域内总诊疗量的比率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2.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创新基层卫生服务模式,规范开展签约服务,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按照“属地管理、自愿申请、分类服务、按需服务”原则,逐步实现居民选择在签约责任医生团队首诊的机制,优先满足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至2020年,以户籍人口为单位,责任医生规范签约服务率达50%,并积极探索推进全科医生有效签约服务工作。鼓励县级医院医生加入到社区签约医生团队,成为责任医生团队服务的核心与指导老师,在下沉基层医疗机构时结合开展进村入户指导,增加群众对签约团队的信任度,提高签约有效性和服务能力。 3.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 建立以县级医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疗联合体,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深度整合,实现全市医疗资源上下联动配置。一是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建设。县级公立医院要积极争取省、温州市三级医院的下沉合作,建立多种方式的技术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要继续办好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乐清分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荆分院和温州市人民医院乐清分院。全面推进县级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资源通过建设分院和开设联合病房、专科门诊等模式下沉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疗资源下沉实现乡镇、街道高质量、高水平全覆盖。二是全面加强医疗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要素和功能整合,进一步完善市临床检验中心、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市慢病指导服务中心,提高优质医疗资源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4.加快健康服务新型业态发展 支持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健康服务业发展,引进专业性健康体检机构,发展连锁性医疗体检机构。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机构。加快培育健康护理业,大力发展以老年护理、母婴护理、家庭护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服务,鼓励发展规范康复护理。大力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卫生检测和消毒供应中心。积极推进“网络医院”、“电子健康服务”、医药电商等健康信息服务业规范发展。
(五)强化服务支撑1.加强卫生计生人才培养 畅通人才引进渠道。依托省、市 “人才新政十条”的政策机遇,加大招才引才力度,着力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聘请一批院外知名专家对医院学科建设、新技术和新项目推广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培养充实医学影像、检验、临床护理、预防医学等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抓好卫生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等培养。加强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实施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卫技人员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全科骨干医师培训等项目,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力争全科医师和全科助理医师当年培训率达90%。改革人事制度,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绩效工资为导向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管理制度;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指标,完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对在基层农村工作的卫生人才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引导和规范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人才合理流动。 2.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推进市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利用温州市健康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的原则,对医疗卫生信息网络进行优化升级,实现全部诊疗信息和电子健康档案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推进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覆盖全市常住人群并动态更新。持续深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协同应用和信息共享。推进健康云建设。强化信息安全防护。 以信息化手段优化诊疗服务,大力推进就医流程信息化再造工程,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积极推进诊间结算、移动查房、预约诊疗、上下转诊、远程医疗、检查结果查询和费用结算等智慧医疗服务,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3.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三个必须” 要求,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稳步提升,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结合平安医院(卫生院)建设,夯实平安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特种设备、后勤保障等防控措施,确保卫生和计生系统安全稳定。
(六)改善服务绩效1.提升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绩效 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遴选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完善服务项目。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优化体检项目,完善筹资机制,强化健康综合管理和居民参与度。扎实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力度。建立流动人口健康监测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购买机制,强化与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挂钩的考核评价,提高资金使用和服务绩效。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按照管办分开、放管并举的要求,完善政府办医体制,强化规划、筹资和监管等职能。完善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具体经营管理职能和责任,探索推进院长任期制、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年薪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推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实行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坚持分层分类管理,优化收入结构,完善绩效工资,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调补”方式,探索建立体现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和健康、科学的经济运行新机制。 3.完善药械采购和使用机制 巩固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加强与基层用药衔接,规范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推进“阳光用药工程”,全面实施信息公开,确保药品采购使用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建立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监控制度,从严控制抗菌药物、营养类、辅助类用药使用。完善医药耗材和医疗器械公开采购制度。 4.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 进一步深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于一体的综合执法、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执法效能。继续推进监督协管员制度,到2020年,省级卫生监督协管示范点达到100%。完善医疗机构考评体系,重点加强对医疗行为、医疗质量与安全、医药费用控制、运营运行状况等考核评价。强化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完善医务人员评价制度,遏制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行为。加强医药费用监管控制,采取综合监管手段,实现医疗总费用和均次费用增幅下降,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下降。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监管,加强内审工作,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动教育、社保、民政、卫生计生等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配套政策的逐步完善,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适当提高生育水平,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管理体系。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以促进人口均衡与健康发展为导向,建立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综合考评体系,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完善“一票否决制”。以提倡按政策生育为导向,调整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协作,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强化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保持打击“两非”行为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加强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利益的保护,优先解决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养老、照护等现实问题,为女孩家庭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落实孕期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引流产管理。积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严格落实基层服务管理职能,促
进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和应用,方便流动人口办验证。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好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加大资源调控力度,健全规划推进机制,建立规划论证和监督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划带项目、项目带资金”的管理机制,增强规划引导力、执行力和约束力。同时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卫生计生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 (二)完善投入保障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切实保障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所需经费,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政府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药品、耗材招投标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经济管理。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拓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筹资渠道。 (三)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法治观念。加强卫生计生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推进卫生计生政务公开,明确公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各项内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依法落实监管责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内部监督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防范和及时纠正行政过错,推进阳光行政。 (四)强化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在全面做好卫生计生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建立宣传工作经费投入的增长机制,确保卫生计生宣传经费落实。大力打造新兴媒体宣传模式。根据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不同受众的需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传媒和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解读政策、展示成就、推广经验、树立典型,提升卫生计生单位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加强行风建设全面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扎实推进“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认真落实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工作,切实改善行业作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采取积极措施治理药品回扣、收受“红包”等行为,塑造卫生计生系统良好医德医风。 附表一乐清市“十三五”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表二 乐清市村级医疗机构规划设置一览表
注:村级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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