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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发〔2011〕84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乐清市“十二五”商标发展规划的通知(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2- 08- 01 21 : 44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政办发〔2011〕84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乐清市“十二五”商标发展规划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十二五”商标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乐清市 “十二五”商标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我市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有效提升商标品牌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提高我市经济竞争力与适应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根据《乐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商标品牌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市商标工作坚持从转变观念、扶持保护、健全机制入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商标监管质量,商标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商标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贡献作用不断提高。截止“十一五”期末,乐清市有效注册商标18468件,其中工业类商品商标16361件,农产品注册商标1383件,服务商标603件;商标国际注册120件,其中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7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行政认定驰名商标5件,浙江省著名商标56件,温州市知名商标70件,乐清市名牌商标159件;省级品牌强镇1个;温州市专业商标品牌强镇1个;浙江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2个。我市还被评为全国商标发展百强县。这些商标品牌造就了一批知名企业,扩大了乐清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份额,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目前,我市商标品牌升级面临着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商标品牌结构不尽合理

工业类商标注册占全市总有效注册数的87%,而农业、服务类的商标分别只占7.7%和5.2%。全市获得工商总局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全部集中在工业类。

(二)商标品牌的自主化、国际化程度不高,品牌运行缺乏有力措施

(三)商标品牌附加值不高,品牌经济整体实力还不够强

据有关机构评估,乐清的“第一商标”——“人民电器”商标价值为70.61亿元,而国内第一的“海尔”商标为701.35亿元,差距不小。从品牌经济的整体实力看,当前发达国家品牌经济市场占有率达到70%。

(四)区域性商标品牌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乐清区域块状经济比较发达,但由于未能充分利用产业集群效应的作用打造强势区域品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集群的提升和产品附加值的提高。

(五)商标品牌培育升级观念有待更新,创牌后的后续利用运作不理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品牌大省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注册商标,培育发展知名品牌,积极营造良好的商标发展和保护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幅度提升我市商标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地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促进乐清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创新发展模式

企业是商标发展的主体,要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商标发展潜力和后劲。要认真学习运用我国商标法律和世界贸易规则,不断增强商标法律意识,强化依法经营的能力。要巩固用活老商标,培育发展新商标,盘活利用闲置商标,抢救即将失效商标,依法规范使用商标,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

2.坚持政府引导,完善市场机制

强化政府政策的导向作用,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推进商标战略中的服务能力,引导企业按照市场规律,提升品牌信誉和影响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整合社会资源,围绕重点领域、支柱产业和潜力产品,有效引导商标的注册、使用、宣传、管理,鼓励企业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形成优胜劣汰、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3.坚持自主创新,加大对外交流

坚持自主创造、注册、培育、宣传一批商标,鼓励企业加快发展,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快我市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争创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自主商标。借鉴国外和国内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拓宽交流渠道,推动我市商标事业快速发展。

4.坚持培育龙头,带动区域发展

以优势企业争创驰名商标为重点,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实现“争创驰名商标、带动产业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以培育区域商标为重点,带动中小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5.坚持协调配合,加强区域合作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科学把握和处理商标使用与保护的关系、商标与知识产权其他领域工作的关系、工商部门和其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关系,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发挥的有效机制。

6.坚持创立与保护并举

加大商标培育力度,鼓励和扶持企业申报认定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帮助企业申报驰名商标。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为实施商标战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战略目标

通过五年时间的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以及商标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充分发挥商标在市场中的引领作用,建立起品牌主导经济增长的经济模式,使之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实现“商标兴市、商标兴企、商标兴农”的目标。

(一)积极配合温州市政府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

以“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有效措施,使商标战略在促进自主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乐清对外交流、树立城市品牌。

(二)商标注册使用全面普及

到2015年,把乐清市建设成为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全国先进县市。全市注册商标有效注册总数实现年均增长8%,驰名、著名商标增加20枚,知名商标增加30枚,名牌商标增加80枚,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年均增长5%,省级品牌基地增加1个,市级品牌基地增加1个,出口商品企业在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拥有自己的境外注册商标的总目标。

(三)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态势良好

大力推进农产品商标的培育和发展,每年农产品商标注册增幅均保持在5%以上,到2015年农产品商标注册累计达到1300件;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加2件,到2015年力争达到3件;每年对全市农产品商标中认定乐清市知名商标5件以上,每年向省推荐申报浙江省著名商标2件以上;到2015年,累计乐清市农产品知名商标达20件以上,创浙江省著名商标5件以上;加大农副产品驰名商标的争创力度,到2015年,培育农产品驰名商标(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1-2件。

(四)商标战略实施的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和创新

1.加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实施区域商标品牌战略。在各专业化生产集中、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域中,都要以商标品牌建设为载体,以产业为依托,以品牌企业为龙头,建立专业商标品牌的培育与发展基地,以著名品牌影响和带动商标注册和企业自主品牌创建工作,以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培育和发展更多的品牌企业,形成商标品牌与品牌基地建设互动的品牌推进机制和以商标品牌为纽带的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的区域品牌,引领块状经济提升发展。

2.打造一批商标品牌强镇。在市内外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镇(街道)中,通过商标战略的实施和品牌强镇的创建,加快优化升级步伐,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我市的经济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3.大力建设品牌指导站,全面构建基层品牌服务体制。通过不断完善全市品牌指导站的建站模式、工作要求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品牌指导站功能,使品牌指导站成为商标工作社会化的前沿、商标知识普及和理念提升的窗口、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服务地方科学发展的阵地。

(五)商标品牌产业布局日趋合理

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的商标品牌发展齐头并进,商标品牌在一、二、三产业布局不甚均衡的状况取得明显改变。到2015年,培育和发展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等行业的商标品牌1-5件。

(六)商标品牌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商标品牌宣传普及面不断拓展,全民对商标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形成。支持鼓励商标品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商标品牌管理和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品牌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工作重点

制造加工业——主要发展高低压电器、电子元件、钻头工具、汽摩配和塑料制品业等,并延长产业链,积极发展与其配套的机械装备业。着力推进企业商标战略工作,在形成具有自主商标知识产权上下功夫。到2015年,达到90%企业使用自主商标,培育70件浙江省著名商标、8件驰名商标。重点支持四大工业产业园:以柳市低压电气产业园、虹桥电子元件产业园、芙蓉钻头产业园和乐清盐盆经济开发综合园等四片各具特色的工业产业园中,普及商标知识,大力推进商标注册引导,加大培育著名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力度,形成注册商标、运用商标、保护商标、管理商标的商标品牌示范基地。

现代服务业——加快总部经济、楼宇经济、虚拟经济发展,加快金融、物流、商贸、旅游、健康、休闲、文化创意等重点行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比重,加快构建以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在上述行业中,积极引导企业在宣传商标、树立品牌形象上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新开发产品的商标注册工作,强化培育浙江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力度,大力支持市级商贸区和边际贸易区商标实施战略。选择1-5家服务业领军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重点跟踪指导。

高新产业——在积极发展有地方特色的轻工基础上,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引资力度,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培育高新产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引进与本地轻工产业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注重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扶持发展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和设备制造、新材料工业,充分发挥其对其它产业的先导带头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在产品种类上注册商标,帮助企业培育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到2015年全市新型材料产业产品80%以上使用自主商标,培育1-5件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1件。
    海产养殖加工业——充分发挥乐清岸线资源和深水大港等优势,整合和盘活现有商标价值资源,提高企业商标知名度;重点加大海产品、新药材、海洋、生物育种、高技术服务等产业企业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培育力度,发展自主品牌,着力形成商标品牌集群,培育省著名商标1-5件、驰名商标1件。

效益农业——在保持良好生态环境前提下,着重发展特色种植业(果蔬、名优茶、竹笋、铁皮石斛、中药材、花卉等)、效益养殖业(畜禽养殖、水产品养殖),发挥行业协会、农村经济组织和商标中介机构作用,加快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注册步伐。到2015年,实现70%的特色农副产品企业和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并使用自主商标。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的重要载体,孵化农业区域品牌,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覆盖率。重点扶持5-1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商标注册,争创著名、驰名商标。

旅游业——实施“大旅游、大产业、大提升”战略,通过协调统一、合理开发全市旅游资源,着重发展观光旅游、休闲旅游、专项旅游和特种旅游等,完善旅游交通网络,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培育佛教古建、乐清民俗、灵山秀水、文化传承、红色经典精品商标品牌,实施现代旅游业商标战略,到2015年,使70%的旅游文化产品注册并使用自主商标,培育2-5件著名商标、5-10件市知名商标。

其它——对乐清老字号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价值认定、投入扶持和品牌宣传等措施,加大对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确实做到传承和保护、发扬与光大、创新与发展。到2015年,培育2件著名商标、5件市知名商标。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品牌建设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市商标品牌建设领导机构,充分发挥指挥、协调、督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商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商标品牌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大力开展商标工作人员和企业商标人员的培训,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轮训。通过强化领导、有序组织、各方联动,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工商助动”的商标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明确商标品牌宣传和舆论导向,在全社会营造以创立自主品牌为荣、以侵犯他人商标为耻的良好氛围。采取论坛演讲、发放宣传资料、上门指导服务等多种形式,更好地发挥“以品牌拓业、以品牌聚资、以品牌引才”的功能作用。加强商标品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通过公示会、推介会、展览会等形式开展乐清创牌、护牌成果宣传活动,展示乐清品牌风采。

(三)建立创牌激励机制,注入商标品牌发展的新动力

鼓励商标注册,建立对商标尤其是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农产品商标、服务业商标和境外商标注册的奖励、补贴制度。鼓励对驰名、著名商标采取多样化的奖励措施,实施政策优惠奖励。扶持重点骨干企业打造强势品牌,为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提供信贷、土地、电力等方面的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商标信息开发利用及商标服务的支持力度。

(四)深化多元服务,引导企业提升品牌战略

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助动商标品牌发展的职能作用,及时赋予品牌无形资产。建立国家、省、市和县四级品牌培育梯队,规范和完善乐清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浙江省著名商标,充分运用法律规则引导和帮助企业多渠道申报驰名商标。建立健全商标品牌的动态认定和管理机制,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商品进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指导企业坚持保证质量求发展、立足自身放眼国际国内市场,制订和完善品牌创建规划,搞好品牌策划。鼓励企业加大对品牌的宣传和投入,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巩固和提升品牌的市场地位。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增强产品科技含量,完善售后服务,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品牌的美誉度。支持和鼓励品牌企业开展品牌虚拟经营、委托加工、许可加工品牌等经营模式创新,增加品牌附加值。指导驰名商标企业以商标品牌为纽带,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实行跨国经营战略,构建全球性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引导品牌企业加强商标品牌文化建设,积淀商标的历史文化价值,提高品牌的凝聚力。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

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共同服务企业实施商标战略。鼓励知名企业积极参加商标协会,指导商标协会为会员企业搞好创牌和维权服务。鼓励各类中介机构在企业商标代理、评估、转让、许可使用及融资担保、人才招聘、投资顾问等方面提供服务。

(六)加大打假维权力度,营造商标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深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严厉打击与治理规范并举。帮助商标印制企业建立健全以准入查证为重点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落实商标印制管理责任制,规范商标印制行为。加强与省内外工商及质监、海关、检验检疫和公安等部门合作,建立打假维权协作机制。与国内外知名商标企业建立定向的沟通机制,加大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对涉嫌商标犯罪的,及时移送,加大打击力度。

六、规划实施

“十二五”期间,根据《规划》要求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将商标战略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围绕《规划》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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